资助点燃希望,政策助力前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相关政策,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这一惠民工程得以顺利实施,我园再次向您介绍“学生资助宣传”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请您仔细阅读。
尊敬的家长:
您好!根据庆阳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2023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资助政策告知如下:
1.资助方式:按照政府及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保教费标准,年收费低于减免标准的,按照实际收费标准免除;年收费超过减免标准的,超出部分幼儿园可向幼儿家庭另行收取。
2.范围和标准:减免省内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具有甘肃户籍的在园幼儿以及普惠性幼儿园中非甘肃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保教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在脱贫攻坚政策延续阶段,对原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原建档立卡户贫困家庭在园幼儿每年再减免1000元(不包括入园前已脱贫的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按照政府及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年收费低于减免标准的,按实际收费标准免除;年收费超过减免标准的,超出部分幼儿园可向幼儿家庭另行收取。
3.申请流程:
(1)家长申报,班级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2)班主任汇总上报本班级受助幼儿信息(外市建档立卡户幼儿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幼儿园资助业务人员汇总并审核全园受助幼儿信息材料。
(4)业务人员将建档立卡户幼儿信息提乡村振兴局审核。
(5)公示建档立卡户幼儿名单。
(6)资助业务人员将全园受助幼儿信息提交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审核。
(7).资金拨付到位,家长确认签字。
4.注意事项:
(1)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不在政策范围之内。
(2)非甘肃户籍幼儿不在政策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