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埔小学2023年清明节安全教育

魔汪联彦博
创建于202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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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又叫踏青节,在仲春与暮春之交,也就是冬至后的第104天。是中国传统节日,也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之一,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中华民族传统的清明节大约始于周代,距今已有二千五百多年的历史。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在这春意盎然的四月,即将迎来我国民间重要的传统节日—清明节。为了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实践、有益”的假期,现将清明节安全教育注意事项通知如下,敬请家长配合,做好孩子的监护、教育工作。

一、交通安全

    出行前,应仔细检查用火、用电、用气、用水安全,务必确认切断家中电源,关闭燃气(煤气)开关,关好水龙头,关好门窗,防止家庭火灾及其他事故发生。

    出行时,“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清明节期间车多人多,为了不造成交通拥堵,避免出现意外交通事故,建议避开高峰时段,错时出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自觉维护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自觉服从执勤民警和工作人员的管理。不饮酒驾车,不疲劳驾驶,不违规超车,不乱停车。教育学生不坐非法运营车辆,不乘坐两、三轮车和“三无”车辆,不单独外出。

二、森林防火

    春天风大物燥,易发森林火情,特别注意做好森林防火教育。扫墓祭祖时,切勿在山林、草地乱扔烟头、燃放爆竹和焚香烧纸,尽量选择鲜花祭祖。自觉遵守森林防火“五不准”:不准在森林区乱扔烟蒂、火柴梗;不准在林区燃放爆竹、焰火;不准在林区内烧火驱兽;不准在林区烧火取暖、烧烤食物;不准在林区内玩火取乐。教育学生不上山玩火,不在野外点火,不得私自个人扑火或组织同学一起扑火。对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规使用明火,引发森林火灾的,政法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请大家不要以身试发,切实做到文明祭扫、安全祭扫!

三、防溺水教育

   春暖花开,天气渐热。教育学生不擅自到江、河、池塘、水库边玩耍,更不能私自下水游泳,在正规游泳池游泳也需要大人陪伴监护,教育学生做到防溺水“四不要”和“六不准”。

   防溺水“四不要”:1、不要在没有家长陪同下私自下水游泳;2、不要在未设置警示标识的水域游泳;3、不要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方和野外的水源地游泳;4、不要在上下学的途中和假期在水源周边戏水。

   防溺水“六不准”:1、不准学生私自下河游泳;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3、不准学生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4、不准学生在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5、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私自下水施救。

四、文明祭扫

    文明祭扫,移风易俗。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烧香烛、放鞭炮等祭祀习俗,树立文明祭扫观,积极倡导植树、插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文明环保方式寄托哀思,积极营造文明祭扫的社会新风尚。

最后,对食品安全、防踩踏、防意外伤害等进行必要的假期安全教育提醒,要挖掘清明节的文化内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大力营造“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良好氛围,人人争做“平安、文明、绿色、低碳”新风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用实际行动为平安校园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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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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