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介绍:2023年1月,某保险公司一位客户来到前台柜面,客户因胆囊结石住院治疗,携带理赔资料申请医疗费用理赔。工作人员在了解客户的诉求后,立即为客户办理理赔相关事宜,在理赔过程中通过调取相关材料发现投保人在投保前存在未如实告知、隐瞒相关病史的情况。按照保险法相关规定,为客户出具了拒赔理赔结论。
二、 案例分析:《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三、风险提示: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前务必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本人身体健康状况、是否有相关疾病史及是否有住院情况,只有履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存在不如实告知、隐瞒的情况,一旦出险,自身的利益将无法得到保障,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投保时要认真履行如实告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