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局对社保基金管理的工作要求,为切实提高经办人员管理服务水平,筑牢社保基金风险“红线”意识,扎实做好风险防控工作,有力维护基金安全管理。在参加完人社局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工作会后,新城区机关社保中心迅速开展科室内学习交流及自查自纠系列活动。
全体干部学习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职务犯罪案件警示录》中的典型案例,认真剖析了典案发原因,通过以案说责、以案释纪、以案为戒,以案示警,深刻汲取反面典型违法违纪教训,警示工作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有担当。
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经办流程、审核权限、政策依据等进行全面梳理。全流程完善风控预警、稽核内控功能,切实增强风控能力。
一是规范业务管理系统权限设置。实现待遇启领时间和金额、补发时间和金额核定系统自动计算,信息录入、业务受理、数据修改实现3级审核权限设置;在涉及基金风险受理环节,坚决执行初审、复审、终审3级审核权限,坚决杜绝一人“一审到底”的现象发生。
二是实现业务经办全程留痕、可追溯。加强业务管理系统中的业务受理操作留痕管理,实现复核、审核人员通过系统查看完整的经办过程、业务资料和明细数据,对已审核业务的办理过程和明细数据可回溯查看;操作日志查询记录主要业务数据、资料业务办理人姓名、办理时间、业务审核流程、记录。
三是健全完善内控稽核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稽核监督,完善健全稽核稽查工作制度,提高经办人员责任意识,保障稽核稽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加强基金风险防控,全面梳理和排查重点业务、环节、关键岗位、重大风险点,对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系统梳理、查缺补漏,建立岗位之间、业务环节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机制。
下一步,新城区机关社保中心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查漏补缺,坚持自查评估,时刻守住社保基金风险底线,全力保障基金安全运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