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以案说险| 车损和人伤都可以要求“代位求偿”吗?

中华财险宿迁中支
创建于2023-03-17
阅读 427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案例情况:2022年12月,吕某驾驶车辆行驶至交叉路口,左转弯时与许某驾驶的车辆碰刮,事故造成许某受伤及其车辆受损。

       交警认定:吕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吕某拒绝配合许某开展后续的理赔工作。那么许某的损失由谁来承担?

           结论:基于车辆损失险,许某可就车辆损失向保险公司要求“代位求偿”来解决,但因人身权利具有不可转让性,故人伤损失不可代位。

           解决方案:被保险人申请“代位求偿”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2、本人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被保险人银行卡号以及肇事方相关信息。

           3、如果被保险人是单位,需另外提供以下影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当事驾驶员身份证和单位账户,授权委托书正本及肇事方信息等。

           在上述材料全部齐全后方可签署“代位求偿”索赔申请书及“代位求偿”权益转让书,顺利完成车辆损失代位。

    

阅读 427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