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处与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座谈交流户外电子屏联播联控安全管理体系

广告处
创建于202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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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市领导关于户外电子屏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户外电子屏意识形态领域内容安全,2023年3月15日下午,广告处与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开展交流座谈。广告处听取了深圳广电集团对户外电子屏联播联控管理体系建设的建议,并开展积极热烈的讨论。广告处处长郑穗华、副处长潘宇亘、四级高级主办黄利华、深圳广电集团华夏城视网络电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斌等参加座谈。 

       据了解,深圳市公共显示屏数量超100万块,近千块为面积大于10平方米的户外电子显示屏,绝大部分公共显示屏属于自建系统,分散运营,缺乏必要的物理防护措施和技术防护手段,存在诸多内容安全及网络安全隐患。

       会上,深圳广电集团着重介绍了城市户外电子屏联播联控管理体系,即全面构建“一套治理体系、一体化平台、N块电子屏接入”的户外电子屏管理体系,将深圳市户外公共显示屏纳入统一监管。深圳广电集团拥有高等级广电安全审核及播控、全面的内容审核识别库、防插播防篡改等六大专业优势,将城市户外电子屏的联网、联控、联播、部门协同联动、公益商业联营作为建设目标。重点建设深圳市户外电子屏联播联控平台,支持我市户外电子显示屏介入管理,以及支持对广告素材上传、审核、监播等全流程业务管理,防止违规内容的播出,全面保障我市户外电子屏意识形态等领域内容安全。随后双方对户外电子屏管理相关问题开展积极的交流讨论。

       最后,郑穗华处长对深圳广电集团的来访表示感谢,对户外电子屏联播联控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建议表示欢迎和支持,并表示对我市户外广告监管工作也起到积极作用。接下来,广告处将继续加强与深圳广电集团以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我市户外电子屏内容监管进行深入思考并开展研究,共同推进提升深圳户外电子屏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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