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教育局联合宣传部、市妇联、司法局到第三中学开展了“防范校园欺凌 守护美好青春”法治教育进校园专项活动。这是我市深入开展“八五”普法教育,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对于增强青少年自律、自护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由三中副校长徐志远主持,宣传部副部长岳梅露和司法局党组成员李宁就法治教育宣传的重要性、 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及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问题相继发言。
教育局副局长杨江霞对本次活动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要发挥校园法治宣传作用。学校是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阵地,课堂教学是法治教育的主渠道。我们学校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利用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开展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提高学生参与度,确保法治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二是希望同学们能够利用好这次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积极参加到相关的法治教育活动中,遵守纪律,认真学习,在学习生活中坚持守法,学会运用法律知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在此基础上做到自重、自律、自强、自爱,走好人生的每一步,努力创造属于自己的美好未来。
最后,司法局法治宣讲员武明芳以案释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简单真实的案例,生动形象地向学生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引发校园欺凌的原因、校园欺凌的危害以及如何预防和远离校园欺凌行为,教育同学们依法进行自我防范,必要时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并倡导同学们遵纪守法,做个健康阳光的学生。
通过此次活动,使学生们对校园欺凌的危害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提高了大家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强化了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激发了学生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奠定了坚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