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反洗钱宣传

人保财险克拉玛依市分公司
创建于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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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

【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合法的金融机构接受国家严格监管,履行反洗钱义务,对客户和机构自身负责。地下钱庄、非法网络支付、非法跑分平台等非法机构逃避监管,不仅可能为犯罪分子和恐怖势力转移资金、清洗“黑钱”,成为社会公害,而且无法保障客户资金和财产的安全。选择安全可靠、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您的资金和个人信息才会更安全。

     身份证件、账户、银行卡、U盾和支付二维码不仅是您进行交易的工具,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出租或出借可能会产生以下后果:

     1.他人盗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犯罪;

     2.您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犯罪的“替罪羊”;

      3.您的诚信状况受到合理怀疑;

     4.您的声誉和信用记录因他人的不正当行为而受损。

       提现是犯罪分子最常采用的洗钱手法之一。有人受朋友之托或受利益诱惑,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或公司的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为他人洗钱提供便利。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请您切记,账户将忠实记录每个人的金融交易活动,请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我国《反洗钱法》特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同时规定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因此,如果遇到洗钱违法行为,请坚决抵制并勇于向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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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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