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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花都分行货币知识宣传活动

创建于2023-03-12 阅读339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将近,为普及反假货币知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的反假意识和假币鉴别能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营造安全健康的金融消费环境,彰显大行社会责任,花都分行组织辖属网点人员成立了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并于3月11日在花都区瑞岭村委会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活动。

       我行秉承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公众的基本原则,让货币知识宣传活动走进乡镇农村,针对“一老一少”等特殊人群,大力宣传金融货币知识,进一步扩大金融货币知识宣传的覆盖面,提高广大群众的识假,防假的意识。 

一、普及货币防伪知识

  活动开展过程中,花都分行通过摆摊讲解、进社区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周边居民普及了新版人民币的票面特征和防伪鉴别知识。重点针对现金普遍使用量较大、防伪鉴别知识掌握较少的老年群体讲解了2015年版、2019年版和2020年版人民币的防伪特征和简易的识别方法,通过“一转”、“二摸”、“三透光”三步识别法,以手把手、面对面、新旧版对比的方式耐心地为其讲解新版人民币防伪知识,让其更深入、直观地了解新版人民币的票面设计和基础防伪特征。

二、开展假币惩戒警示教育

  假币的流通不仅会让自己财产受到损失,还会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为了防止假币再次流向社会,危害群众经济利益,我行宣传人员以惩戒警示教育为主,进一步开展了反假币风险、预防假币犯罪宣传工作,帮助广大群众体快速掌握简单的鉴定假币的技巧,以免上当受骗。动员群众将持有的假币主动上交公安机关,消除再次花销的侥幸心理,强化公众风险责任意识,共同维护辖区金融秩序。并告知群众如发现有关假币线索的,及时举报,共同打击假币犯罪活动,预防假币在市场流通,牢牢守住群众“钱袋子”。

三、抵制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

  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在日常生活中存在着一些商家拒收人民币现金的现象。这种做法既损害了人民币现金的法定地位,也侵害了普通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剥夺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特别是给老年人及一些无法使用手机的群体带来了不便。针对该现象宣传人员向广大群众讲解了关于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的相关要求,告知群众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商家拒收人民币现金是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的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这一举措,进一步加深了群众对人民币的认识,增强了广大群众的维权意识。

三、宣传不宜流通人民币知识

  针对乡镇农村居住的人群,多数老人对新信息不能及时掌握,我行宣传人员还向大家宣传了人行于2022年8月29日开始实施的不宜流通人民币纸币及兑换标准,介绍了不宜流通人民币纸币标准,分别为:脏污、污渍、脱墨、缺失、粘贴、撕裂、拼接、变形、涂写、皱折、绵软、炭化共十二种情形,并告知群众如持有以上情形的残损币,请不要再流通使用,应及时前往银行交存兑换。 

  此外,在活动尾声为了加深广大群众对于反假货币知识的理解,我行宣传人员还开展了有奖问答环节,与市民进行现场互动,派发礼品及资料共200多份,宣传覆盖人数超500余人。为各个年龄段的客户讲解了不宜流通人民币知识,在达到宣传目的的同时,极大地活跃了现场气氛。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增强了群众的反假币能力,让社会公众更加准确地了解到人民币防伪知识和不宜流通人民币的金融行业标准,进一步强化了公众反假币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赢得了广大群众积极的社会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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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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