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联合多部门开展2023年春季学校及托幼机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高陵区卫计综合监督所
创建于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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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等法律法规,有效预防我区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春季传染病(新冠肺炎、诺如病毒、出血热等)、生活饮用水卫生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证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维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并顺利完成我市创卫复审工作任务,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区卫计综合监督所联合高陵区疾控中心、高陵区教育局中小学卫生保健所、经开区姬家中心校等部门成立专项检查组迅速开展2023年春季学校及托幼机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指导监督工作截止2023年2月27日,出动车辆15台次,人员68人次,随机检查学校、托幼机构25所,重点对学校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教学环境与生活设施卫生、学校公共场所卫生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和指导。各镇街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对各辖区学校和托幼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目前此项正在进行当中。

检查组工作人员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防控各项预案、制度等资料进行查看并指导

检查组工作人员检查学校、托幼机构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情况

检查组工作人员对学校教学环境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组工作人员检查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卫生情况

检查组工作人员查看学校使用的消毒产品是否合格

检查组各部门向学校、托幼机构反馈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意见

  对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的学校,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区卫健局,反馈给区教育局,并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通过各部门联合督导检查,抓住春季刚开学(园)的有利时机,将指导与监督并行,既及时掌握情况,加强指导,又快速发现问题,督促改正,全面反映了学校卫生管理状况,为规范、科学管理学校卫生提供了依据,从而提高了学校自身卫生管理水平,强化了学校卫生责任意识,减少了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发生,保护了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目前此项工作还正在进行,我们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证学校及托幼机构春季卫生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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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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