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以案说险:消费者受尊重权

建信人寿揭阳中支
创建于202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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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简介】

        2021年9月,年逾6旬的客户李先生拨打建信人寿揭阳中支客户服务06638697581热线,表示其为建信人寿客户并在公司购买医疗保险,因病后需休养,想要递交资料到公司办理索赔,但年纪大了,无法前往柜面办理。

      揭阳中支客户服务部研讨后,与客户确认同意后,第一时间安排理赔服务人员,携带办理业务所需单证、老花镜及放大镜等,前往客户家中,协助客户办理索赔事宜。

      截止至2023年3月揭阳中支共为李先生安排12次上门办理索赔事宜。

【案例分析】

     2023年3月1日施行的《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八条明确表示:“银行保险机构应当积极融入老年友好型社会 建设,优化网点布局,尊重老年人使用习惯,保留和改进人工服 务,不断丰富适老化产品和服务。”

      案例中,建信人寿揭阳中支为方便老年客户办理业务,拓展上门服务,同时配备老花镜、放大镜等适老化工具,充分保障了金融消费者受尊重权。

【温馨提示】

     1.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或服务时,如遇到性别、年龄、民族风俗等各方面特殊困难,可向金融机构反馈并寻求帮助。

    2.充分了解自身所享受的权益,提升对金融产品或服务的认识,防止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3.当金融消费者发现受尊重权遭到侵害时,依法理性维权,通过金融机构官方服务热线和渠道反映相关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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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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