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中蒙医医院食堂对外租赁经营公告

霍林郭勒市中蒙医医院
创建于202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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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推进我院社会服务化,提高食堂膳食质量和服务质量,保障职工和患者科学合理膳食,经医院党委研究决定,拟对食堂对外租赁经营项目进行院内洽谈,欢迎符合条件的个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前来投标,现将有关洽谈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霍林郭勒市中蒙医医院

    二、项目名称

    霍林郭勒市中蒙医医院食堂对外租赁经营

    三、项目内容

    (一)医院提供330平食堂场地、现有设施给中标者使用。

    (二)食堂应承担职能:

    1.食堂须保证职工就餐、职工加班用餐及体检用餐。

    2.医院病患、家属及陪护人员的日常用餐。

    3.医院日常接待招待用餐。

    (三)经营方式:医院收取房屋租金,租赁者自行采购经营所需一切物资,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租赁期间发生的债权和债务与医院无关。

    (四)租赁期限:暂定3年。

    (五)租金:最低竞标价12万元/年,各投标方可自行报价,租金按年缴纳,于每年6月底前上交财政局。

    四、项目要求

    1.经营者应承诺保持所承包的房屋原状和用途,如有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必须经医院许可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情况下进行,且自行承担费用,租赁期满后,医院不予补偿。

    2.经营者须自行办理好工商、税务、卫生等各种营业执照,必须依法经营,不得私自转让和委托他人经营,一经发现,医院有权取消经营者经营资格,并给予租赁金2倍以上的经济处罚或诉讼法律。

    3.经营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循医院餐饮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等行业规范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保证有效执行,确保卫监等相关部门检查合格,确保饮食安全,配送及时,保证供给.

    4.严禁经营腐烂和变质食品,原材料进货渠道正规,食材新鲜,不得出售变质、过期、腐败食品及“三无”产品,应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5.医院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有关规章制度对经营者的经营状况、食材进货渠道、食品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进行监督,有义务无条件配合医院做好创卫创文、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6.应每月按实际使用量定期向医院交纳水电等费用。

    7.食堂经营所聘人员安全、保险、工资等由经营者承担,与医院无关。

    五、项目资质要求

    1.法人、自然人或者个体工商户

    2.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4.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委托投标.

    六、公告时间

    2023年3月13日8:00——2023年3月15日17:00

    七、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3日8:00——2023年3月15日17:00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克强     联系电话:13754152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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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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