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生命,谨防溺水”——陇川县勐约乡中心学校 防溺水安全致家长一封信

陇川县勐约乡中心小学
创建于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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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

      你好!目前已进入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为确保学生安全,严防因游泳带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防溺水安全教育精神,禁止任何同学到池塘、水库、河流等有水源的地方嬉戏与游泳!

      为切实加强安全教育、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对孩子进行严肃地防溺水教育,提高学生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学生溺水事故主要发生在校外及节假日、上学放学等离开学校老师管理的时段,家长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要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配合学校共同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和监护,及时制止各类不当玩水嬉水行为,并严格做到:

  一、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让孩子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做好预防溺水的家庭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孩子在家期间,请您加强对孩子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要求学生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特别要教育学生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三、教给孩子预防溺水的技能,学会和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如有条件您可以教会孩子掌握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的能力。

  各位家长,保障学生生命健康安全,是家长义不容辞的责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只有家庭幸福,社会才能和谐。因此,特恳请各位家长朋友要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在做好自己子女防溺水安全监管和教育的同时,还要加强交通、用电、防火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实为他们营造一个良好、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切实担负起呵护孩子生命的责任。并保证做好孩子在家的监管工作,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保障孩子的人身安全。


   陇川县勐约乡中心学校德育处宣

                  2024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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