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41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青岛农商银行平度南村支行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向南村村民宣传普及金融消费常识。
在南村大集上,我行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折页的形式宣传普及金融知识。
2015年1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行为规范,要求金融机构应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
随着赶大集的行人逐渐增多,我行工作人员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普及金融安全知识。过往的行人见状,纷纷前来就自己感兴趣或疑问的问题进行咨询,工作人员耐心为他们一一解答。
除此之外,我行工作人员还向村民宣传了反假币和不宜流通人民币相关知识。骗局举例:骗子利用部分农民识假水平低,假币防范能力薄弱,借购买农副产品或其他交易时使用假币,等到受骗群众发现时,骗子早已消失无踪。
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是指票面撕裂、缺损,或由于自然磨损和侵蚀,造成了票面颜色变化、图案不清、防伪特征无法识别,不宜继续流通使用的人民币。如果您手中有残缺、污损的人民币,可以到办理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进行无偿兑换。
此次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主要普及金融消费者八项权利、防范电信诈骗、反假币和不宜流通人民币等与日常相关的基础金融知识,针对不同重点人群的生产生活需求,进行风险提示,不断提升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风险管理能力及合理维权能力。聚焦老年人等弱势群体金融需求,着力构建和谐金融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