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 | 警惕“代理退保”风险 牢记依法维权渠道

宁静致远
创建于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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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

       2017年董某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代表某保险公司向客户销售保险,并取得佣金。2020年董某离职后,为诱导客户“退旧买新”以再次获取保险佣金,用唆使客户提供虚假证据等手段教唆、代理该客户进行恶意投诉,以存在“销售瑕疵”为由,向某保险公司提出全额退保。该公司在与客户协议解约后,将董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2021年经法院判决,被告董某赔偿某保险公司佣金损失、违约金并承担诉讼费。

二、案例分析

       不法分子为了谋取利益,谎称可办理全额退保、逃废债务、修复征信等事宜,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维权”后,用编造事实、伪造证据、提供虚假信息等手段进行恶意投诉,违背诚信甚至突破法律底线,不仅侵占消费者正当的投诉维权渠道和资源,阻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监管部门有效沟通,扰乱金融市场正常秩序,还可能涉嫌违法犯罪。“代理维权”以“维权”之名行“牟利”之实,如鼓动保险消费者退保正常的保险合同,并收取高额“代理维权”手续费,退保后还会诱导消费者“退旧买新”,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甚至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暗藏集资诈骗风险。此外,消费者如受蒙骗退保正常的保险合同,不仅丧失风险保障,未来再次投保时,由于年龄、健康状况的变化,可能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保费上涨甚至被拒保的风险。不法代理维权组织取得消费者委托后,会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住址、金融账户、保险合同等敏感信息,个人信息存在被恶意使用、违法泄露或买卖等风险。

三、消费者风险提示

       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 一是选择正规渠道,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对金融产品或服务有疑问,可以直接与金融机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当地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化解,或向金融监管部门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12378反映,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树立理性消费观念,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掌握一定的金融常识,勿受“退旧保新”“高收益”等说辞诱导。三是注重维护个人信息安全。提高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管重要身份信息、敏感金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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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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