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之际,泾川县烟草专卖局开展以“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提醒广大零售客户“知法、守法”,促使广大消费者“懂法、用法”,共同维护卷烟市场秩序,营造公平、有序、和谐的市场环境。
一、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二、无准运证不得运输烟草专卖品。
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
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70%收购违法运输的烟叶,以及按照市场批发价格的70%收购违法运输的除烟叶外的其他烟草专卖品。
三、零售户不可以批发卷烟。
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一次销售卷烟、雪茄烟50条以上的,视为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批发的烟草制品价值5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
四、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
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
五、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 。
零售户不得向未成年人售卖卷烟,并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粘贴相关警示标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五条第二款:国家和社会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
六、未经许可卖真烟也可能被判刑。
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七、无证经营卷烟。
经营卷烟必须合法执有烟草经营许可证。《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规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持证人,应当在许可证核定的经营地址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持证人在许可证核定的经营地址之外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属于无证经营。
对此类案件,可根据“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为由移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管理。
您作为一名消费者,如买到假烟,应及时举报、投诉。国家为鼓励知情者举报违法卷烟行为,一经查实,不但对售假者要依法处罚,对投诉举报者可按相关规定提取奖励。泾川县烟草专卖局举报电话:0933-3325063,同时您也可以拨打12313进行投诉。“12313”是烟草行业专门设置的烟草专卖品市场监管24小时举报电话。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之规定:
(一)办证条件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4.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1.申请表;2.营业执照(电子);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登录甘肃省政务服务网上办理,也可以到泾川县政务服务大厅进行申请。
咨询电话:0933-3381663,办证地址:泾川县文旅大厦五楼512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