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励扶助对象
1、具有本辖区户籍,在2016年1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2、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2022年11月1日及以后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等单位退休职工未享受单位一次性补助的退休独生子女父母;2022年10月31日及之前企业、社团等单位退休未领取一次性养老补助也未享受基本工资加发百分之五(基本工资百分之百的除外),退休时所在单位注销或破产关闭的。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3月31日
三、申报所需材料
1、夫妇双方、子女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2、户籍证明(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复印件;
3、结婚证复印件;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
5、《退休证》复印件;
6、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核定表;
7、单位注销或破产关闭证明复印件(2022年10月31日之前单位退休人员提供);
8、单位退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请表。
咨询电话:88792558/15318853759
东城名郡社区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