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西安市召开全市财政工作暨全市财会监督工作会议,市财政局局领导、市财政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全体人员,区县、开发区财政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市级部门财务负责同志出席会议。碑林区财政局局长刘玉围绕“健全管理机制 提升监督效能”作经验交流发言。
近年来,碑林区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各级财会监督文件精神,以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监督有力的现代化财会监督体系为目标,进一步增强财经纪律约束,树立预算、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财政监督理念,打造“全员参与、全程监控、全面覆盖”全方位财政监督格局。
一是完善体系建设,提升监督质量。开展监督检查、突击检查、单位自查和财政重点抽查,把财会监督由事后监督逐步转向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监督有力的管理体系。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加大监督力度。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采购法》相关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检查,不断健全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三是积极履职尽责,提高资金效益。对抗疫特别国债、政府债券、惠民“一卡通”、粮食储备等重点领域和民生热点资金的专项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下一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财政部门将不断加强财会监督体系建设,完善监督流程,提升监督水平,抓实、抓细、抓牢依法依规监督。
一是厘清工作思路,找准财会监督的方法路径。思路上强化“大格局”监督意识,将财会监督放在现代治理体系的高度来思考。方式上拓展“全方位”监督,将财会监督拓展到应当接受监督的各类主体和各个环节中。路径上丰富“多渠道”监督,依托“财政云”系统、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建立起动态的财会监督链条。二是健全制度保障,推动财会监督纵深发展。聚焦民生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围绕重大财税政策执行、风险防范、政府债务、财经纪律等方面开展重点监督,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精准性。三是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财会监督实施效果。认真研判财会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问责”与“追责”结合起来,加大对单位责任人会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起到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全面推动财会监督工作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