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农行经开区支行营业室接到某律师持某法院签发的调查令,因原告A公司和被告B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要求对被告B公司账户银行流水及交易信息等进行查询,但鉴于目前内部制度对律师持调查令没有依据,支行营业室在接到调查令后,第一时间向上级行运营、内控条线报告,并协同做好解释工作。之后,经过与法院、律师的积极沟通,网点负责人和内勤行长及时前往签发法院,主动向法院提供上门协助查询服务,认真核实具体情况,在法院工作人员的配合下,顺利取得了法院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等金融机构协助执行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按照协助法院查询的方式及时向法院做了查询反馈,这不仅依法合规履行了司法协助义务,更有效避免了舆情和司法处罚风险。
同时,营业室的工作人员在提供上门协助服务的过程中,积极告知和建议法院工作人员今后可以考虑多种查询渠道实现查询目的,可采取向查询机关直接邮寄查询结果、前往法院上门服务或建议律师通过法院的点对点司法查询系统等其他合理方式提交查询申请。法院工作人员表示今后也将进一步加强与银行的沟通交流,合作共赢,共同推动辖区经济环境健康发展。此外,法院工作人员还对经开区支行营业室工作人员主动提供的上门协助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她们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连连称赞。营业室此次应对律师持调查令调查主动提供上门协助查询的做法,既有效解决了法院和律师的查询诉求,又合理避免了可能产生的舆情和声誉风险,体现出了我行作为国有大行的责任与担当。
今后,农行经开区支行营业室也将继续审慎应对律师持令调查,做到了解《暂行规定》通知文件的内容,知悉文件的效力范围,在没有新的法规出台之前,严格依照现行法律法规执行司法协助义务,切实保护自身与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对客户信息保护不当引发侵权争议和声誉风险。努力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