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爱心救助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

刘建国
创建于202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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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隼

写作时间 2014.6.12

刘建国 / 文 / 照片

    2014年6月12日,清晨的天空格外晴朗,一缕阳光透入窗内。我还没来得及欣赏窗外的风景,突然一只大鸟闯入了我的视线,它是到我家窗台来做客的吗?说实话,我从来没有这么近距离的观察一只鸟,鹰一样的大鸟。我立刻用手机拍下了它身影。前些天电视里曾报道过类似的野生动物,为了保护它,我们对它进行驱赶,希望它飞到树丛中去,然而这都是无用功,它就是不走,舍不得它眼中的这块“宝地”。我只能把它带到单位,先喂它一些吃的再放生。同事看到它,确认它是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隼,属于鹰的一类。同事拿来水、瘦羊肉、猪肉、火腿给它,小家伙嘴都不张一下。同事出主意向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求助,可是我们打了一上午的电话也没人接,最后终于找到一个救助站,人家那边说是没受伤不管,要我们找个地方把它放了。就在我们要放生的时候,家里来电话:“你放的那只又回来了!”我赶紧说还没放呢,她说又来一只,怎么也不走。我再次给救助站求助也未果。这时已经快12点了,单位的另一个领导说:“咱们走一趟。”于是,这只大鸟乘坐同事高档轿车与伙伴相见了,只可惜窗外那只可能看到人多受到了惊吓,飞走了。但这只大的还是不肯离去,实在没办法,突然想起现流行的一句话,有困难找民警。您还别说,这招儿真好使,没一会就得到了警方的回复,说警车一会就能到我家楼下,我说单位领导挺重视这个事,我们的车已在某一饭店门口,咱在那见个面吧!撂下电话没多大工夫,110警务车就和我们胜利“会师”,警察看见我手中笼子问道:“怎么要交给我们呀?”我一指小外孙:“那小孩非要交给警察叔叔,要不然他不干呀!”“哈哈哈哈哈!”一片欢声笑语之中,大鸟成功的交给了警方,他们答应了小外孙一定会帮助大鸟成功回家。警车早已消失在我们的视线之外,小外孙还在挥着手和大鸟告别,依依不舍。几天后,我们知道大鸟回到了大自然。这真是一段非比寻常的难忘的经历,对我,对小外孙,对大鸟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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