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1983年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而我国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且自我国立法制定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每年的3.15就和消费、维权、打假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而学生作为当今社会一个高消费的社会群体,眼中或许只有麦当劳、肯得基却不知有消协、消法,只知消费却不懂维权问题尤为突出,因此为提高同学们的维权意识,特开展此次“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教育活动。
国旗下讲话
由于学生法律意识较为淡薄,缺乏相关的社会经验,合法权益经常容易遭受侵害,因此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我们必须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通过国旗下讲话形式大力宣传。
主题班会
主题班会上,让学生了解作为消费者享有的权利,以及如何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敢于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免受不法企业的欺骗。
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升在校学生消费维权意识,使学生真正做到知法,守法,懂法,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承担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构建良好、和谐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