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纳入大会主题,体现了我们党作为百年大党初心不改、矢志不渝的执着和坚守。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新征程上责任更加重大、使命更加光荣。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强化思想淬炼、忠诚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
一是要深刻把握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的时代号召,把政治站位摆在首位,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史为鉴、勇毅前行,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二是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践行光荣传统。立足“监督再监督”职能定位,聚焦驻在单位主责主业,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决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深化“四风”问题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切实做到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践行务实之风。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员干部提出殷切希望,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勇毅前行,在工作中抓好落实,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关口前置,做好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工作,把政治监督做实、把日常监督做深、把派驻监督做强,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为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提供坚强保障。(曾晓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