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生家长:
你们好!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关注学生健康成长的同时,家长有义务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特别是防溺水和交通安全的教育。增强“安全无小事”的意识,为保证学生人身安全,防止交通安全和溺水事故的发生,特向学生家长提出以下要求:
1. 要重视对子女进行防溺水教育工作。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参与那些危险的活动,不到危险、陌生的水域游泳。提高他(她)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
2. 家长要切实做好孩子在家休息时的监护工作,尤其是“双休日”和各种假期,时刻关注他(她)的去向。
3. 家长务必要重视孩子游泳(玩水)安全教育。
禁止孩子私自下水游泳;
禁止孩子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禁止孩子在无监护人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禁止孩子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塘水库游泳;
禁止孩子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禁止擅自到河流、山塘、水沟等危险地方玩耍;
需要游泳,应该到安全,正规的游泳池游泳,并且必须要有监护人陪同。在游泳前做好相应的准备活动,以防止溺水事件的发生。
4. 在没有大人陪同或配带救生圈的情况下,严禁私自结伙去划船。到公园划船,或乘坐船时必须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乱跑。
5. 家长要自觉履行自己的职责,管好自己的孩子。并且教育孩子相互监督,对于那些违反纪律,私自外出游泳或到渠边、河边、水坑边玩耍的同学,教育孩子要坚决抵制并劝阻,并及时向老师和家长报告。
6. 教育孩子一但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不可盲目下 水施救。不准不懂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学生交通安全五不要:
一、不要在道路上追逐打闹、打球、踢球、放风筝。
二、不要在机动车道上行走。
三、不要斜穿或猛跑通过道路。
四、不要走路时读书看报或车辆未停稳时上下车。
五、不要只顾躲雨不看车。
学生交通安全五不坐:
一、不坐超载的机动车。
二、不坐无牌无证报废的机动车。
三、不坐非法营运机动车。
四、不坐未经检验合格的机动车。
五、不坐货运车辆、农用车辆、施拉机。
学生交通安全十不准:
一、不准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
二、不准未满16周岁的学生驾驶(驭)电动自行车、畜力车。
三、不准车辆临时突然穿道路或途中倒退、折返。
四、不准骑自行车时双手离把、扶身并行、相互追逐、曲折竞驶或突然猛拐。
五、不准骑自行车带人或耍车技。
六、不准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抛物击车。
七、不准乘坐车辆时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或向车外抛掷物品。
八、不准闯红灯、翻越护拦。
九、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上车。
十、不准有其它交通违法行为。
尊敬的家长,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们最大的牵挂,家长们千忙万忙,对孩子安全教育不可忘。您们的一句话,一个提醒,可能会对孩子的人生产生毕生的影响。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对孩子安全多一点教育,多一份关注,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创造最好的成长环境,让孩子走向灿烂的明天!最后祝愿您全家合家欢乐、平安幸福!
寿县小甸镇祝城教学点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