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5日、6日,未检君参加了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举办的首届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对于首次参赛的未检君来说,期间充满了紧张、焦虑、艰辛和疲惫,很充实、也很难忘。
于是未检君很认真的回顾了一遍…
一、出发
准备笔记本电脑、U盘、键盘、插线板,带上刑法一本通、指南针法条、未检办案指引、未成年人检察,还有张明楷、陈兴良等大咖们的著作,拉杆箱顿时填满,沉甸甸。驱车来到市院附近如家酒店,登记住宿,和拉杆箱一起入住。晚上调试电脑,看看资料💤
二、Day1 未检实务——510分钟
上午8:30—抽号—29。
9:00未检实务竞赛开始。
未检实务为开卷考试,可以带参考资料,要求在八个小时内完成,笔记本电脑作答,选手完成后将答案以word形式保存到U盘上,交工作人员打印。于是大家开始调试电脑,准备资料。突然,只听前方传来一声尖叫,有一个选手的电脑黑屏开不了机了,紧急求助技术人员,结果还是没办法开机,最后工作人员联系提供了一台备用电脑,算是有惊无险。
再看我前面的小伙伴,那装备才叫一个专业,彩色机械键盘,萌萌哒,搭配一台苹果笔记本,非常可爱。
工作人员分发电子版试题和纸质版试题,内容一致。拿到题以后先看答题要求,本次未检实务比赛分为两个部分:第一、未检逮捕实务考试。要求根据案卷材料补充制作一份完整的审查逮捕意见书,补充部分为:承办人审查认定的事实、综合分析意见和处理意见三部分,还有释法说理。第二、未检公诉实务考试。要求案件审查报告部分写出“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和“承办人意见”,并撰写公诉意见和答辩提纲。
审查批捕案件是一个成年人与两个未成年人共同实施的一起寻衅滋事案,案件材料看着挺薄,但别得意的太早。三个犯罪嫌疑人都是少数民族,名字都是一串串八竿子打不着的汉字,没有意思,又很拗口,盯着案卷看了半天才明白其中两个犯罪嫌疑人的名字是四个字,另一个是五个字,其中两个未成年,一个有前科,一个没户口,没户口的有骨龄鉴定。被害人也是成年人、未成年人都有,两个轻微伤,一个轻伤。
打人很随机,伤情很诡异,地点有变动,人物有交叉。还有几个证人。
人物、行为、结果交织在一起,要条分缕析,可不得耗时费力。
一上午,案卷里这十几个人就在脑子里跑来跑去,大脑被折腾的够呛。
终于写完案件事实,然后对事实和证据进行分析,提出意见。第一个未成年人提出了应当逮捕的批捕意见;第二个未成年人提出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捕意见;第三犯罪嫌疑人(成年人)提出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批捕意见。不管结论对错,总算完成一个。
此时早已腰酸背痛,老眼昏花,按说该休息一下了,可一看表,都十二点了,起诉的那本更厚的卷一个字都没看,有点心慌。此时,考场外午餐已经备好,工作人员喊了几遍,很多人都不动声色,不肯起身吃饭,小伙伴们都在——
不停的翻阅着案卷,极速的敲击着键盘。
似乎大家心里都在说,吃什么饭?
没心情,没时间,别管我,忙着呢!
不过饭还是得吃,水还是得喝,
毕竟不吃饭,打不了持久战。
于是匆匆的打饭,快快的吃完,
返回座位,继续鏖战。
审查起诉案件是一起三个未成年人(17岁、16岁和15岁)涉嫌抢劫、招摇撞骗和强奸。又是多起犯罪,交叉作案。一起三个未成年人抢劫,另一起二个未成年人(17岁和15岁)招摇撞骗,第三起一个未成年人(15岁)强奸。第一起抢劫有问题吗?既遂了吗?共犯成立吗?证据矛盾很多呀?充分吗?第二起到底是招摇撞骗还是敲诈勒索?未遂追究吗?第三起强奸够罪吗?口供反复很严重呀?侦查活动违法也太多了吧?起诉吗,附条件不起诉吧,还是不起诉,羁押必要性还要审查吧。反复的看卷,不断的思索、决断。17岁,抢劫既遂、敲诈勒索(未遂)——起诉;16岁,抢劫既遂、敲诈勒索(未遂)——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考察;15岁,抢劫既遂、强奸不够罪——相对不起诉。每一起定性,每一起犯罪形态,每一个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地位、作用、罪名、结果都要分析,帮教考察方案也要制定。五个字的“承办人意见”,怎么写也写不完。
此刻,考场上四处弥漫着噼里啪啦的键盘声,嘈杂中自有一番韵律,声音里充满了情绪的焦急,还有思维的奔逸,像乐团在演奏一首协奏曲,也像硝烟弥漫的战场。
还有公诉意见,还有答辩提纲,八个小时听起来很久,用起来还真不够。交卷的时间马上就要到了,比赛领导征求大家意见,大家都喊时间不够,于是领导临时决定延长30分钟,跟世界杯一样,还有加时赛,抓紧时间,争分夺秒。
下午5:30,搞——定,持续了八个半小时的未检业务竞赛实务部分终于结束,感觉身体被掏空,双手指关节生疼,元气大伤,元神出窍,走起路来轻飘飘。
这一天下来,脑力透支,体力不支。
吃饭睡觉早歇吧,明天还要继续呐!
三、Day2 AM 答辩——5分钟
上午9:00答辩开始——one by one
如果说未检实务是体力与脑力双透支,答辩更是焦虑。跟公务员面试一样,或者跟选秀节目海选一样。候赛区等候,按照第一天抽到的号码one by one的来。五个评委,当场打分,两个工作人员,一个计时,一个计分。从站到答题区看到桌上放着的题目,到答题结束,总共五分钟。由于抽的号靠后,整个上午未检君都在焦虑的等候,为了打消焦虑,未检君看了会未年人检察论文,看看人家都写的啥,都怎么写的,或者跟候赛的小伙伴聊天岔心慌。随着28号答辩结束,终于轮到29号未检君了,这会估计评委们都乏了,烦的也够呛吧。未检君带一支签字笔走进考场,向评委们鞠躬,站到答题区,看到上面放着的题目,旁边有草稿纸,可以写写画画帮助思考。我看到的题目是一起未成年人涉嫌盗窃的案件,年龄证据出现矛盾,作为未检检察官,你怎么处理?
日常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第一步就是年龄计算,未检君还没有什么好办法,就是先将出生日期写在一张纸的左边,把作案日期写在右边,然后用出生日期两次加10确定犯罪嫌疑人20岁的生日,再进行三次减2,依次确定犯罪嫌疑人18岁、16岁、14岁生日,跟作案时间比对,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作案时的年龄。这个方法很笨,但不会错。未检君也曾试图在网上搜索计算年龄APP,没有找到,也请教过经常计算刑期的法院同仁,他的方法也比较复杂,我没学会。但这个方法对于答辩就比较吃亏,因为计算年龄很费时间。
未检君分别计算了两个矛盾证据得出的犯罪嫌疑人作案时的年龄,一个构成犯罪,一个不构成犯罪,论证怎么核实、认定,最后采用哪个证据,得出什么结论。未检君陈述的很快,有点简单,急于完成作答,没有控制好时间,成绩一般。事后复盘,我想可以再说说不批捕呀,附条件不起诉呀什么的,不要那么仓促的就说回答完毕。还有,临场答辩的逻辑性和层次感不足,需要加强练习。
上午12:00答辩结束,终于又下一城。
四、Day2 PM 策论——180分钟
下午2:30策论开始
三份参考材料。一是南京虐童案案例及相关评论,二是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决定,三是刑诉法关于逮捕的具体条文。要求结合实际工作,自拟题目,写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论文,目标为本着实现“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如何构建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