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城县黎侯镇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推进会暨培训会

用户3825906
创建于2023-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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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市场总局关于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的规定精神, 根据《山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及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贯彻落实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黎侯镇实际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2023年3月4日下午18时在黎城黎侯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黎城县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推进会暨培训会,对全镇C级、D级食品生产经营、食品销售、餐饮单位包保主体进行了分包落实,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黎侯镇食安委主任刘建国、副主任刘波,食安办公室成员郭利敏等相关人员共30余人参会。

       会上,黎侯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相关内容进行解读,对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对前一阶段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督促包保干部按要求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黎侯镇人民政府的属地意识,强化各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为全面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保障食品安全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刘建国强调:一是充分认识;要严格遵守《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认识《规定》对于推动全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的重大意义。二是压实履职责任;包保干部结合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对《规定》落实情况的检查,特别是要将企业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等管理制度,作为此次监督检查的重点工作。三是积极宣传落实;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包保干部、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增强责任意识、底线意识、法律意识,通过抓好“三类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管好“三件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健全“三本帐”(《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确保全面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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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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