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县生态环境分局按照县委关于我镇南李村私烧木炭转办批示件,对我镇南李村私烧小木炭窑进行查处后,我镇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整改,第一时间召开全镇散乱污企业暨私烧小木炭窑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会,对散乱污企业暨私烧小木炭窑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组织镇村两级干部迅速开展全面排查,同时积极鼓励广大群众进行举报。
3月3日晚,我镇综合执法队在联合县生态环境分局排查过程中,发现柳树村一处私烧小木炭窑正在烧制木炭,我镇配合县生态环境分局第一时间责令现场负责人快速扑灭明火,清理烧木炭设备,对现场原料及成品进行清查,并及时控制有关人员。3月4日,我镇安排机械对小木炭窑进行了彻底捣毁。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发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入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坚决打击各类污染环境问题。
3月4日,我镇组织机械对柳树村私烧小木炭窑进行了彻底捣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