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紧紧抓住创建“国家级卫生乡镇”这一主线,围绕市、县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按照监管职责和创城要求,成立四个专项检查组于2023年2月27日至3月3日对全县10个乡镇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拉网式监督检查,共检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243家。
检查中,认真做好公共场所单位基本情况登记,掌握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持证情况,重点检查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消毒设施配备使用情况,按照创城标准和规范要求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督促落实并限期完成整改。
通过此次集中检查行动,实现了对全县乡镇公共场所全覆盖,摸清了各乡镇驻地及沿路范围内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底数,共检查理发店138家,美容店32家,旅馆37家,商场17家,浴室18家,音乐厅1家,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43份责令限期整改。
下一步,监督员将加大该类单位的监督频次,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把相关要求对经营者进行耐心细致的指导,让经营者逐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从而使全县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得到逐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