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望江县消防救援队伍执勤力量,根据《安徽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主要从事火灾扑救、抢险救援及其他社会救助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招聘和管理,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队伍的条令条例、规章制度,坚持“按需招聘、择优录取、用管结合、规范管理”的原则,由望江县消防救援大队集中招收,统一培训,分级使用,军事化管理。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5年1月1日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持有B2驾驶证,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志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体形端正,身体和心理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热爱消防事业,具有较强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单位管理。
4.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值班轮休制,能接受夜间工作。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消防专业人员和退役军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招聘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有违法经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未作出结论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家庭主要成员被判处刑罚的;
4.因违纪违规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存在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列为“老赖”及涉及诸多纠纷的;
6.在校学生,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地点:望江县消防救援大队(望江县经济开发区白云南路与长岭路交叉口)。
2、报名需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持退伍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有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的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提供个人银行征信报告,另附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二寸照片4张。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3、资格审查:报名采取本人到望江县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报名方式,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随时取消其资格。
4、政治审查:政审以公安机关出具的政审结果为准。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望江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办理招用手续,用人单位望江县消防救援大队将委托人力资源服务部门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条件,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具体内容参照《安庆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执行。合同期内,凡违反法律法纪、消防队伍纪律条令及因自身原因不再符合录用条件的,将给予解除合同。
五、工资待遇
1、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首次签订合同后工资含保险住房公积金不低于5800元。
2、专职消防员每月假期8天(采用轮休的办法,具体实施由队站干部、班长根据近期工作安排)。
3、工作期间住宿、服装及伙食由单位提供保障,伙食每人每天41元。(不发放到个人)
4、试用期一个月(期间工资2000元),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商定,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六、咨询联系方式。
欢迎有意向青年来电咨询或到望江消防救援大队当面咨询。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何俊朗15178660991(微信同号)、陈积强15755630119,地址:望江县消防救援大队(望江县经济开发区长岭路与白云南路交叉口)。
望江县消防救援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