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号)、省教育厅等五家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18〕13号)和《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推进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南政办〔2019〕42号)等精神,积极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帮助中小学生家长解决子女课后看护后顾之忧,我校将于2024年春季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告知如下:
服务原则
坚持家长自愿、学生自愿的原则
服务对象
我校在读且有课后服务刚性需求的学生。
服务形式
根据学生特点及上级“双减”工作指示精神,课后服务包括中午课后服务和下午课后服务两种。学生可根据需要进行选择,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课后服务安排。
中午课后服务:一至六年级拟采取“作业指导+自主阅读”相结合。
下午课后服务:一至六年级拟采取“作业指导+自主阅读+兴趣活动”相结合。
服务时间
中午课后服务:
上午放学后至12:05
下午课后服务
一、二年级:下午放学后至17:00
三至六年级:下午放学后至17:45
注:课后服务时间将根据夏、冬令时间进行调整。
服务场所
本班教室、学校操场及其它功能教室。
服务要求
1.学生在校无不良表现,自律性较强,能在老师看护下自主学习。
2.为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学校的有序管理,课后服务期间,不得无故请假,服务时间结束指定家长准时接回,不得委托他人接送、不得早退。
3.学生接受课后服务期间,家长必须保证电话畅通。如遇学校组织重大活动或有极端天气,离校时间有调整时,家长要随时关注学校通知,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接走孩子。
收费标准
课后服务属于社会服务行为,不属于免费义务教育范畴。开展课后服务所需费用,按照“成本核算,家长为主,政府补助”的原则组织实施,以非营利性的原则向家长收取服务性费用,具体费用将根据上级统一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服务人员
1.带班辅导人员:以本校在职教职员工为主要师资力量。
2.巡视管理人员:每日安排学校行政人员对课后服务工作进行巡视,协调妥善处理相关问题,确保服务质量。
报名方式
按照“政策告知——自愿选择——签订协议”的流程有序开展。
1.政策告知。学校通过学校公众号、班级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上级有关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通知精神。
2.自愿选择。家长根据实际需要,自愿选择是否参加课后服务及具体时段,班级审核后统一报学校汇总,经学校同意并公示后,确定全校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名单。
3.签订协议。根据实际情况于2月25日前向班主任提出报名申请并签订《南安市桑林小学课后服务申请书》。报名时请根据要求说明参加课后服务的形式(1.中午课后服务。2.下午课后服务。3.中午+下午课后服务)。
亲爱的家长朋友,课后服务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期待家校携手,共同努力,让孩子遇见最美童年,促进孩子健康成长与全面发展。
南安市桑林小学
202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