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频发
被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号检察建议”就此产生
今天,我们一起来通过视频了解
这份特殊的检察建议
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国家教育部发出了历史上首份检察建议,简称“一号检察建议”。其核心内容为: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明确规定的涉及性侵害犯罪主要有强奸罪、猥亵儿童罪、组织介绍卖淫罪等。性侵害未成年人是指加害者以暴力、威胁、权力、金钱或甜言蜜语,引诱胁迫未成年人,对其形成性伤害的违法行为。
1、提醒未成年
预防是对未成年人最好的保护。如何预防性侵害,同学们要学会自己保护好自己。孩子尤其是女孩,也会遭受性侵害。据调查,在强奸案中,侵害对象主要是25岁以下的女性,而14岁以下的幼女亦占相当比例,所以教育孩子注意性保护已刻不容缓。
(1)让孩子明白什么是性侵犯和受到性侵犯怎么办,使孩子懂得,自己的身体任何人都无权抚摸或伤害,受到侵犯应向信赖的成年人和警察求助。
(2)孩子外出,应了解环境,尽量在安全路线行走,避开荒僻和陌生的地方。
(3)晚上女孩外出时,应结伴而行。衣着不可过露,不要过于打扮,切忌轻浮张扬。尤其是年幼女孩外出,家长一定要接送。
(4)女孩外出要注意周围动静,不要和陌生人搭腔,如有人盯梢或纠缠,尽快向大庭广众之处靠近,必要时可呼叫。
(5)女孩外出,随时与家长联系,未得家长许可,不可在别人家夜宿。
(6)应该避免单独和男子在家里或是宁静、封闭的环境中会面,尤其是到男子的家里去。
(7)在外不可随便享用陌生人给的饮料或食品,谨防有麻醉药物;拒绝男士提供的色情影视录像和书刊图片,预防其图谋不轨。
(8)独自在家,注意关门,拒绝陌生人进屋。对自称是服务维修的人员,也告知他等家长回来再说。
(9)晚上单独在家睡觉,如果觉得屋里有响声,发觉有陌生人进入室内,不要束手无策,更不要钻到被窝里蒙着头,应果断开灯尖叫求救。
(10)受到了性侵害,要尽快告诉家长或报警,切不可害羞、胆怯延误时间丧失证据,让疑犯逍遥法外。
2、提醒家长朋友
(1)不要轻易把孩子交给除家人以外的人照顾。
(2)细心观察孩子的异常反应。
(3)经常检查孩子下身及内衣裤。
(4)防性侵害教育要从小抓起,反反复复讲给孩子听,不要担心听不懂。
如果不幸发生被侵害事件,要冷静,及时报警,进行身体检查,收集保留证据;及时求助专业人士治疗,同时进行心理辅导。
2020年5月,国家监委、最高检、教育部、公安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2021年6月,强制报告制度被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吸收,上升为法律规定。强制报告制度建立以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制度落实纳入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活动考核,各成员单位相继拿出有力举措推动落实,使大量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得以及时发现,未成年人得到及时保护。
希望大家随时保持警惕的心态,擦亮双眼,不被外界事物所诱惑,学会自我保护,学会辨别真假,外出结伴而行,防患于未然,杜绝可能发生的任何危险情况!
编辑:李文琼
初审:许聪平
二审:肖文富
终审:王河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