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隆中学关于“三违”治理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

创建于202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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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家长朋友:

        您好!衷心感谢您对我校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万隆中学正在深入开展“三违”专项治理活动。为确保教育“三违”专项治理活动有效开展,特向你告知相关事项和要求,请予积极配合、大力支持!

一、“三违”是什么?

   1.违规补课

   2.违规收费

   3.违规订购或推销教辅材料


“三违”问题责任追究方式

        凡发生“三违”问题的地方,一经查实,都要严肃处理。凡发生“三违”行为并被核实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理。凡被核实存在“三违”行为的教师,视情节轻重,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对教师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等处分,以及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其他处理。

         “三违”行为不仅损害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而且败坏教育形象、扰乱教育秩序、破坏教育生态,更不利于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开展“三违”专项治理需全校学生家长在思想上深化认识,坚持反对和制止“三违”行为,才能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营造良好的环境。


政策规定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持续深化“三违”治理、严防“三违”问题反弹回潮的通知》(赣教办字〔2023〕1号)文件,《关于建立全省中小学“三违”治理常态长效机制的工作意见(修订)》(赣教办字〔2021〕17号)和《江西省教育“三违”问题处理细则(试行)》(赣教办字〔2021〕18号)等文件要求,政策主要有以下四点:    

         1.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及寒暑假期间,中小学校学生可自主自愿参加校内课后服务及假期托管服务,但不得组织学生整班或整年级集体上新课。课后及假期托管服务遵照学生自愿原则,执行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2.严禁教师组织、推荐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违规有偿补课,严禁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有偿课外辅导、补习活动,严禁教师为他人或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严禁教师有偿为学生提供家庭寄宿式辅导、补习。

        3.学校和教师不得在公示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之外加收其他费用,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违反规定跨学期或跨学年收费,不得以家委会或学生自发等名义违规收费,不得强制学生接受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不得强制收取实习费、移动通信费、互联网费用或从事商业性推销活动。       

        4.教辅教材订购坚持“一科一辅”和学生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严禁通过家委会统一征订教辅材料;严禁各科目教辅重复征订,或与目录教辅捆绑搭售其他学生用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到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严禁学校及教师推荐学生去指定地点购买指定教辅材料。

        家长朋友们,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您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请自觉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坚决抵制教育“三违”(违规有偿补课、违规收费、违规推销教辅资料)问题。如果您发现我校或教师存在教育“三违”行为,鼓励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举报电话:    13576662459(王校长)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检举举报,万隆中学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问题线索一经查实,将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同时,严禁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他人,对虚假举报、诬告陷害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文字:许聪平 

一审:王赞杨

二审:肖文富

终审:王河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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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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