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职业健康#
根新《职业病防治法》及新《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有关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公布了修订后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需要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预评价、设计专篇、控制效果评价)的企业类别从132种大幅增加到289种!详见下表: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
注:*不使用含苯、正己烷、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等物质的胶黏剂、清洗剂、油墨、油漆时,按职业病危害一般进行管理。
怎么做?如果不做,将面临哪些处罚?预评价要求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都需要开展(包括新目录中的但不止于289种,也就是说最少289种)。
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
由职业卫生检测机构承担。
要组织评审。
未开展的,可责令限期改正或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或停建关闭。
防护设施设计要求: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都需要开展。
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防护设计阶段完成。
由职业卫生检测机构承担。
需要组织评审。
未开展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或停建关闭。
控制效果评价要求: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都需要开展。
在竣工验收前完成。
由职业卫生检测机构承担。
需要组织评审。
未开展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或停建关闭。
除此之外,还有两个要求:现状评价要求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单位,3年1次。
必须由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机构承担。
不需组织评审(有些地方和部门要求组织评审)。
未开展的,可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或关闭
定期检测要求:
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单位,至少3年1次。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单位,1年1次。
必须由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机构承担。
不需组织评审。
未开展的,可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或关闭。
职业卫生“三同时”
职业卫生“三同时”是指,当预测某建设项目在建成投产后,其运行过程中将会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这些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会导致劳动者发生职业病时,该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职业病防护设施
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总称为:职业病防护设施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及其实行分类监督管理:
(一)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向卫生健康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职业病防护设施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卫生健康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二)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卫生健康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卫生健康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卫生健康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报卫生健康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卫生健康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职业卫生“三同时”所需文件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必须完成的工作有: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必须在立项阶段完成;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必须在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完成,并纳入工程施工设计中;
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在试运行30至180天内完成;
预评价报告和设计专篇的编制无资质限制要求。
工作流程图
编制完成以上报告后,建设单位负责人还需组织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有关评价报告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评审,向卫生健康监管部门报送验收方案,形成书面报告等责任,并要求通过公告栏、网络等方式公布有关工作信息,接受劳动者和卫生健康监管部门的监督。如下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