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经过
运营督导小组某日对某网点进行飞行检查时发现某柜员所负责的保险柜里有装有某公司加盖预留印鉴的空白转账凭证的资料袋。经核实,该柜员表示资料袋并非其本人整理,在接手保管保险柜时并不知晓资料袋里装有空白且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重要凭证。从客户处了解得知,该公司每月定期会转账去该公司的母公司,但因路途遥远,故留下转账凭证,待有转账需求时直接通知当时任职的经办人员进行办理。
此案例中柜员违反了《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和规定(2022年版)》的第八十二条规定:代客户保管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存单(折)、银行卡(含财智账户卡)、贵金属、现金等实物产品。
根据规定,违规代客户保管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记过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至撤职处分;情节较重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同时解除劳动合同。
二、存在问题
一是柜员风险意识淡薄。隶属于客户的重要空白物品应及时处理,不能因客户不愿意来网点办理的而擅自代客保管其加盖印鉴的重要物品。
二是物品交接留于形式。前任经办和现任柜员在交接时并未做到清点每件物品。现任柜员并不清楚哪些是自己需要保管的物品。
三、案例启示
一是要切实加强对违规员工的教育,进一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操作。
二是网点要引以为鉴,举一反三,切实防范此类风险的再次发生。办理业务的时候要保持风险防范的高度敏感性。
三是要加大对《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和规定(2022年版)》的培训和学习,促使员工牢固树立风险意识,规范自身操作,在日常工作中不触底线、红线、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