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第一中学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创建于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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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春学生资助政策解读与宣传

尊敬的各位同学、家长朋友们: 

 您好!新的一学年已开始,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同步实施的大背景中,各部门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教育已在行动!为了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党和政府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为无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追梦之旅插上了隐形的翅膀。在新的学年里无论您处在哪个教育阶段,国家资助将始终伴您同行,助您顺利入学完成学业。 

    请您花一点时间阅读《德化县学生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家长向就读学校咨询并申请学生资助。

德化县学生资助政策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类型 

 (一)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持扶贫部门发放的《扶贫手册》,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二)低保(含特困供养人员)家庭学生: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是低保对象,持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在民政“最低生活保障(含特困供养人员)信息系统”中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三)孤儿: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并在“民政信息系统”中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四)残疾学生:学生本人持残联部门认定发放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五)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军人、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家庭子女:经退役军人事务、公安、应急管理部门认定,持有相应证件,符合《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可享受教育优待对象的家庭子女。 

 (六)优抚对象子女: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法定监护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 

 (七)残疾人家庭子女:法定监护人持残联部门发放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的残疾人家庭子女。 

 (八)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法定监护人因公牺牲或因见义勇为牺牲,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其可享受教育优待资助的子女(学生);或经学校认定,学生本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因病因灾等各种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另:自2020年开始,我省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纳入教育资助范围,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

二、高中教育阶段

普通高中阶段实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政策。

1.免学杂费政策

①普通高中在校在籍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国定或省定)家庭学生②残疾学生③低保家庭学生④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可享受学校免除学杂费。 

2.国家助学金政策

       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在校在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分两档进行。  

一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类型(一)到(六)类学生,按每生每年3000元标准予以资助。

二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类型(七)到(八)类学生按每生每年1700元标准予以资助。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通过“福建助学APP”申请。审核通过后,助学金由我县教育(学生资助)部门委托商业银行,实行按学期集中支付,直接发放到学生本人的资助卡。注:我县委托银行为德化县农村信用社。


供图:郑世明

文字:吴小虹

初审:苏文鹏

复审:何雅坤

终审:李海生

                                               德化第一中学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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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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