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监护权益。2023年2月21日,祥符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与祥符区司法局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为事实无人抚养宋某某等3名儿童办理监护公证。
我局工作人员随同公证处工作人员实地走访了未成年人宋某某等同一顺序有监护权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家庭,同时对宋某某等三名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身体健康情况,家庭生活环境都进行详细了解,发现宋某某等3名孩子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平时都是孩子的爷爷奶奶共同生活,由他们照顾。父亲在17年不幸因车祸去世,母亲精神残疾4级,外祖父母年老体弱多病无力抚养,经孩子祖父母、外祖父母协商一致,由年龄较小,身体状况较好的祖父母担任孩子的监护人,外祖父母也表示在将来条件转好,也会尽心呵护孩子们的成长;同时,他们协议监护决定且也经当地村民委员会同意。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家庭、校园和社会环境,保障其健康、快乐、幸福成长,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课题。我们将始终全力构建有专业度、有能力、有保障、有温暖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