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田家炳中学放假安全提醒

唐县田家炳中学
创建于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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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定于:2月18日(周六)高一学生上午第三节课离校,高二学生第四节课离校,高三学生第五节课离校;周日下午5点前全体学生返校。

近期发生一些孩子安全事故事件,有的造成伤亡,令人痛心!又到周末,希望家长、孩子以案例为警示,保障周末及日常安全。提示如下:

 一、预防溺水 

据媒体信息,2月13日,沈阳市两名男孩溺水。当时他们在一河边踢球,因球落到河面上,较小的孩子到冰面上捡球,冰面开裂落水。

较大的孩子上去救人,也落入水中。当天晚上两个孩子被找到,均溺亡。此前也发生过孩子打篮球,篮球落水,孩子去捡导致溺亡的事件。类似情形警示我们,掉落水中的物品,不要轻易去捡,宁可不要,也别身处险境,丢掉性命。2月9日,宁夏吴忠市同心县一名10岁左右的男孩溜冰玩耍时不慎落水。群众报警,就近的民警火速到达现场救援。所幸孩子攀附冰的边缘赢得救援时间,被民警用绳子救出。即使这样,孩子差点坚持不住。

安全提示:孩子们不要独自去,也不要私自相约到水域游泳、到水边玩耍、到冰面玩耍。水中水边都有风险,到水边玩耍,需要家长陪同并离开危险地点。

 二、防范校园暴力 

浙江省仙居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2月15日19时,职业中专有人打架致4人受伤。送医救治后,2名重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紫牛新闻记者采访学校周边商户知,当天有2名社会闲散人员翻墙进入学校,其他闲散人员则是从校门进入,对校内学生进行了殴打。《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安全提示:孩子们要认识到,实施欺凌暴力属于犯罪行为,实施严重暴力行为的,12周岁即可负刑事责任。

人在社会中,难免与他人发生摩擦,应通过另外的方式处理,严禁对同学实施欺凌和暴力,更不能勾结校外人员对同学实施欺凌和暴力。一时冲动,会造成终生悔恨。

 三、交通安全   

1月17日,广东,一小孩突然从巷子里跑出,撞到一辆白色汽车,由于汽车刹车不及时,又继续从小孩身上碾压过去。

安全提示:车辆经过路口、巷道等可能有其他车辆和人员出入的地方,要减速慢行。孩子要有安全意识,尤其是其他方向可能有车辆、行人经过,而视线被建筑物、植被遮挡时尤其要做到慢行、观察,确保其他方向没有车辆、行人时再通过。

四、消防安全


2月10月,盐城市阜宁县,一小孩在家中玩打火机烧纸,不慎引燃房屋里的棉被,家长拨打119求助。当地消防部门紧急赶赴现场处置,经过10余分钟的奋力扑救后,现场明火被扑灭。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安全提示:孩子不玩火,不用火柴、打火机、燃气灶,不私自开危险的电器设备。无论在家里,还是在野外,都要做到消防安全。

五、户外玩耍安全 

2月12日,一男孩到一建筑工地攀爬到塔吊上,不敢下来,被困操作室。路人报警,家长也赶到了现场。救援人员到场,攀爬到塔吊顶端,为小男孩穿戴好安全吊带、佩戴消防救援头盔后,2名救援人员将小男孩保护在中间,3人逐级向下,成功将小男孩带回地面。

安全提示:孩子不要到建筑工地、铁路及沿线、交通要道、涵洞、电力设施、井坑、物流场站等处玩耍。要有安全意识,不要鲁莽行事。谨防挤压、冲撞、跌落、刺伤等意外伤害。家长要看护孩子,并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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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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