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漯河市分行开展——“全民反诈,共筑金融安全防线”宣传活动!
随着信息社会快速发展,犯罪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传统犯罪持续下降,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网络犯罪已成为当前的主要犯罪形态。
犯罪分子利用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网络黑灰产业交易等实施精准诈骗,组织化、链条化运作,跨境跨地域实施,已经成为当前发案最高、损失最大、群众反响最强烈的突出犯罪。
因此,反诈宣传在此时显得尤为关键。于金融行业而言,广泛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不仅有助于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严厉打击诈骗违法犯罪行为,也对塑造和谐有序的金融秩序、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反诈意识,维护群众金融财产安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漯河市分行开展了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普法宣传活动。
2022年9月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共7章50条,包括总则、电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联网治理、综合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
这是一部以“小切口”立法形式,对特定领域犯罪进行深入治理的专门性、综合性法律。
对电信、金融、互联网领域,以及相应的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还有企业的监管责任及风险防范责任等作出全面规定,形成自上而下,全盘统一的治理格局,从源头开始治理,从根本上减少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是一部预防法、管理法,注重源头治理、前端预防。按照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的要求,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针对电信网络诈骗发生的信息链、资金链、技术链、人员链等各环节,加强防范性制度措施建设,深入推进行业治理,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社会责任,变“亡羊补牢”为“未雨绸缪”,变重“打击”为“打防管控”并重。
实践证明,电信网络诈骗离不开两张卡——银行卡和电话卡,此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更加明确了对两张卡的办理和停用条件。电信企业、银行和支付机构对于存在异常开卡、开户情形的,有权加强核验和拒绝开卡、开户。对涉诈异常电话卡,电信企业将对用户进行实名核验,未核验或者核验未通过的,可以限制、暂停有关电话卡的功能。对涉诈异常账户和可疑交易,银行和支付机构也将采取重新核验身份、延迟支付结算、限制或者终止业务等必要防范措施。
可见,构筑电信网络诈骗的防火墙,需要举全社会之力,协同配合,加强联动。在这个过程中,银行业金融机构需积极依法根据公安机关查询、止付、冻结、解冻、资金返还指令及时处置涉案资金,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会同公安机关完善预警劝阻系统,及时劝阻潜在被害人转账汇款,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资金损失。
“徒法不足以自行。”
只有全社会共同协调统筹抓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贯彻实施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才能从源头预防电信网络犯罪行为,守护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