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广大电力用户:
万物复苏、春光明媚,此时正是植树的大好时机。全社会重视植树造林,是有利生态,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的大好事。但栽树栽不对地方可能成为坏事,甚至危及人身安全,成了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提示您:电力线路下栽树是违法行为。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条: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五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及其他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
(二)不得烧窑、烧荒;
(三)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
(四)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电力企业对已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新种植或自然生长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应当予以砍伐,并不予支付林木补偿费、林地补偿费、植被恢复费等任何费用。
树障危及电力线路安全运行,树线矛盾不能完全杜绝,会发生人身触电伤亡、电网停电事故,对企业、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用电,对人身健康、设备运行造成严重安全隐患。因此让我们携手共同努力,做好电力线路走廊的安全防护工作。
如有问题,欢迎您及时与供电所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