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号主要是声光波,它可以包含着信息,但不等同于它有刺激作用。信号、信息加工是脑的功能,无论是信号,还是信息,要对我们形成刺激作用,正常情况下都需要我们的脑进行加工。因为信号不是能量作用,其对我们不产生直接生物学意义,需经过不同层次的脑进行加工,才能确定其生理和心理意义,转化为刺激。从信息到刺激是一个从需要到动机,转化为动力的过程。
信号不是刺激,但可以转变成刺激,不是所有的信号都可以转变成刺激,然而,在催眠状态下,却有这样一个特殊现象,催眠师发出的所有第一信号和第二信号都能够成为刺激,并且毫无例外的都是直接刺激,激活大脑的有关中枢,表现出各种生理和心理反应。
催眠师的指导语在催眠状态下可以转变成直接刺激,我们认为可能有这样几种原因:
首先,催眠状态下我们的高级总合区受到抑制。此时,不但我们的醒觉意识受到抑制,我们的抽象逻辑思维、四维空间逻辑重构功能同样受到抑制,一般来说,信号必须经过加工才能成为刺激,特别是第二信号,更加需要高级逻辑加工。高级逻辑的作用就是加工信号、信息,并作出判断,使我们的主观与客观相符合(此观点我们将在主观与客观的专题中详解)。在催眠状态下,没有了高级逻辑,我们对催眠师的指导语(第二信号)也没有了逻辑加工,对其是真是假也缺乏了高级的逻辑判断,第二信号可以不受批判、毫无阻碍的成为条件刺激。
再就是我们的初级总和区没有充分受到抑制。初级总和区是我们的形象思维中枢,也可以信号进行接收和加工,我们的形象思维功能还在,可以理解、听懂催眠师的指令。如果不是我们的母语,你又没有学习过的外语,你听不懂,就不会作出反应。能够理解和不受批判的接受催眠师的指导语,为催眠师控制受试者铺平了道路。
最重要的是,受试者还保留着注意力。前面我们讨论过,注意力对大脑功能具有定向调控功能,此时受试者的注意力没有了随意性和自主性,是非随意注意。在催眠状态下,催眠师的指导语在没有主观认知的加工下,被毫无批判和阻碍的接受,催眠师的指令信息成为直接刺激,指令与受试者的非随意注意结合成了“随意注意”,同样具有定向调控功能,是“随催眠师意”的定向调控。受试者此时向催眠师完全敞开了自己,指导语可以畅行无阻,各种指令得到彻底地贯彻和执行。在这里我们不能把催眠师的指导语单纯的理解为“指导”,而是“指令”,是第二信号,是非常明确的具体指示,比军队中的命令作用还强,受试者对催眠师的指令不但照单接收,还会不受干扰,不打折扣按照指令去做。
指令在这里有定向和调控两大特点:指令是语言,是第二信号,是明确的指示,只要指令被理解,受试者就会根据指令自行设计场景,然后就像是微电极刺激神经元一样,准确激活中枢某功能或某一类功能区,按照指令要求完成“任务”。按照指令规定激活指定功能区并完成任务,这就是定向;调控是因为指令对神经中枢可以有兴奋和抑制两方面的功能特性。催眠师可以定向激活某种功能,也可以定向抑制某种功能,如:催眠师让你除了能够听到他的声音外,你听不到其它的声音,结果,你就是听不到环境中的其它声音。还有一点需要说明,催眠师的定向调控与我们心理治疗的定向调控不一样,催眠状态下的随意注意,催眠师可以随意激活、抑制受试者的各种功能,他不知道受试者潜意识有什么问题以及问题所在,不能把问题潜意识随意激活暴露出来,很难达到治疗潜意识心理问题的目的。
催眠师的指令直接激活神经中枢,其表现有两个特点:兴奋性强和主客观分离。催眠师可以随意激活受试者的各种意识中枢,由于不受外界环境和自身心理因素的干扰,也不受大脑皮层自主意识的压抑,相当于你“集中注意力”使中枢兴奋,而且处于“绝对”兴奋状态,其作用尤其强烈,类似于微电极直接刺激大脑皮层的效果,可以使你的生理功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激活,清醒状态下,无论如何你也激发不到这样的强度。如此,我们就很容易理解“搭人桥、贴邮票”产生的超能现象。
主客观分离是第二信号的刺激功能。受试者在催眠中的表现与客观无关,与主观也无关,他只按照催眠师的指令行动。催眠师的语言是具体的指令,是直接的中枢刺激,告诉他喝的白开水是糖水,他就是喝糖水的感觉,告诉他喝的是苦水,他就是喝苦水的感觉;受试者被激活的是“拿起杯子喝糖水”的相关中枢,他就会按照指令把“臆想”中的状态当做客观存在,拿起不存在的杯子,把空气当糖水喝下去,还会有甜水的感觉。
微电极刺激也可以引起主客观分离。微电极刺激甜和苦的中枢,可以让你有甜和苦的感觉,这是生理激活,并且伴随着心理激活,也可以激活其它大脑皮层直接产生心理激活,比如,刺激愉快中枢。但这不是第二信号激活,它激活的是神经元,是生理功能,如果微电极刺激的是思维中枢,也可以表现出我们不知道的心理过程和反应,但不能像催眠师那样,明确指定你和想象中的美女跳舞。微电极刺激与催眠引起的主客观分离时的状态不一样,催眠出现的主客观分离出现在潜意识状态下;微电极刺激是在醒觉状态下,如果受试者处于麻醉、或昏迷状态,微电极刺激不起作用。由于微电极刺是在醒觉状态下实施,无论是心理过程或行为表现,都会被主体认同为自己的主观意志作用,是自己的意愿,并会对各种心理和行为作出合理解释。如若说这不是你的主观意愿,都是你大脑受微电极刺激产生的结果,他绝对不会相信,并固执的认为这一切都是在清醒状态下,按照自己的意愿做出决定的结果。
催眠状态下,第二信号不经过高级逻辑加工,不受批判的与非随意注意结合,成为直接刺激。这就是我们潜意识状态下第二信号刺激大脑皮层功能定向调控的理论内容。用我们的理论观点,可以很好地解释催眠中对受试者的控制、主客观分离、潜能激发等各种奇特心理现象,希尔加德总结的七种催眠表现也可以得到很好的解释。
以上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