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亲爱的家长朋友:
根据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娄底中心城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娄底市娄星区花山中心学校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生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
2、坚持依法依规;
3、坚持公平公正。
招生计划
按照全区审定的招生计划规定,我校2024年秋季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4个班,共计200个学位。
招生范围
东至文艺路;南至秀石街→吉星路→月塘街;西至新星路(不含机务段);北至湘黔铁路、涟水河
日程安排
7月25日至8月10日 网上申报
8月12日 特殊情况或不明情况现场审核
8月28日 新生名单公示
入学条件
凡我校招生范围内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以户籍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且未注册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均可申报我校学位。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不能入学的可适当延缓,并办理好相关手续。
学校按照“免试就近入学”方式,并根据下列情况,按“房户一致”原则在本校招生范围内按下列生源排序注册入学。
(一)常住人口
1.有户有房
凭户口簿和不动产权证入学。当不动产权证和户籍与学校招生范围不一致时,原则上以不动产权证为依据在所属招生范围学校入学。 须提供:①不动产权证、②居民户口簿。
2.有户无房
属于娄底中心城区户籍(户籍迁移须在2024年3月1日前迁入)但无不动产权登记证的,以居民户口簿和不动产产权登记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父母双方都须提供)为依据在户籍所属招生范围的学校入学。须提供:①居民户口簿、②不动产权登记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父母双方都须提供)。
3.有房无户
在娄底中心城区有住宅不动产,但户籍不属于娄底中心城区,以住宅不动产为依据登记入学,具体分三种情况:
(1)第一种情况是已经办理了住宅不动产权证的,须提供①不动产权证(如住宅不动产权证已抵押的,则需提供住宅不动产权部门的不动产权证明)、②居民户口簿。
(2)第二种情况是暂未办理住宅不动产权证但已实际居住的,须提供:①不动产权部门出具的《娄底市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证明》、②该住宅产生的水电发票、③居民户口簿。
(3)第三种情况是暂时不能办理住宅不动产权证但已实际入住的,须提供:①契税发票、②居民户口簿、③物业维修资金缴存凭证、④该住房产生的水电发票。
(二)流动人口
进城务工(经商)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须具备如下条件:
1.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房住址为依据在所属招生范围学校入学。
2.必须提供以下证件
①娄底中心城区居住证(报名时正在申请或等待发放居住证的视为无证);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父母及本人的居民户口簿;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备案劳动合同(个体经营者只须提供入学报名时12个月以前注册的营业执照副本,属股东的则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出具证明);
④《租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出租方的《不动产权登记证》复印件(租住公租房和廉租房的须提供与房产局签订的有效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⑤入学报名前6个月的水电发票。
(三)娄星区、经开区周边乡镇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口
1.娄星区、经开区周边乡镇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鼓励在户籍所在地就读。
2.确实在城区居住需在城区就读的,由学校确认,参照流动人口入学办法执行。
网上学位申请办法
注意事项
1.符合我校招生条件逾期未上网申请学位、网上申报学位成功但未按规定时间带资料到我校进行现场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学位,责任自负。
2.申报就读小学一年级的所有适龄儿童报名时均需携带出生证明、预防接种查验合格证明(办理预防接种合格证的地址:花山卫生院),未完成疫苗接种的请在入学后15日内补种完成,并将接种合格证明交予学校。
3.已读过小学一年级的学生不得重读小学一年级,如家长隐瞒情况导致不能建立学籍的,学校将予以清退。
4.严禁使用虚假证件报名。如使用虚假证件报名,一经查实,将不予安排学位,并移送有关单位依法处理。
工作电话
唐老师:17773895220
黄老师:13973889926
区教育局教育股:0738-8513921
教育局纪委监察室 :0738-8511006
党风政风室:0738-8515473
咨询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3︰00-- 5︰0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娄星区花山中心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花山中心学校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