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及常见手法
(一)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网络炒汇”、“线下金融”、“虚拟货币”、“购物平台”等多种类型。
(二)非法集资常见手法
1.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集资参与人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2.装点公司门面。不法分子往往以开展创业创新为名,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实则没有取得金融牌照,非法开展金融业务。这些公司办公地点高档豪华,或假传国资背景,或投入重金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包装宣传,或在高档场所举行推介会、知识讲座,邀请名人、学者等站台造势,欺骗性更强。
3.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4.混淆投资概念。不法分子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5.利用亲情诱骗。不法分子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编造将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好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非法集资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我国《刑法》中,非法集资根据主观态度、行为方式、危害结果等具体情况的不同,构成相应的罪名,其中最主要的是《刑法》中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第192条集资诈骗罪。《刑法》规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犯集资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买单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其它任何单位。集资款的清退应根据清理后剩余的资金,按照集资参与人参与的比例给予统一的清退。经人民法院执行,非法集资人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其利益不受法律保护,所受损失不得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承担。
(三)去不正规的理财公司工作要慎重,做业务员也是有风险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集资线索举报电话
为便于及时发现非法集资线索,有效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建议广大市民群众一旦发现非法集资线索,立即拨打举报电话,线索一经查实,对符合奖励条件的,我们将按照非法集资案件线索举报奖励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