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朋友们: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扎实推进,资助政策不断完善,为使广大幼儿及家长清晰资助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幼儿能享受资助待遇,现将我园现有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进行介绍宣传。
本次活动具体分六个阶段分布实施:
第一阶段:商讨指定贫困幼儿资助方案
第二阶段:班级上报贫困幼儿名单,幼儿园初审。
第三阶段:调查走访,核实手贫困幼儿家庭实情,确定资助对象。
第四阶段:家长填写资助申请表
第五阶段:公示贫困幼儿家庭情况,接受广大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第六阶段:核实无异议后公示受资助幼儿名单
资助项目:学前一年免保教费
资助对象:学前一年幼儿
资助标准:700元/生/年
注:免保教费对象为所有学前一年在园幼儿,幼儿不用提交申请,免收保教费。
资助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费补助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资助标准:750元/生/年(每生每天3元,一年按250天计算)
注:家庭经济困难幼儿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每月按75元标准在交伙食费时直接抵扣。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费补助申请流程
一、受资助对象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有扶贫手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有相关证明)、财政特殊供养家庭子女(有相关证明)、孤儿(有相关证明)、优抚对象、烈士子女(有相关证明)、残疾儿童或残疾家庭儿童(有残疾证或三甲医院开具的残疾证明)、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低收入家庭子女(有贫困证明)、因灾因病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经济困难家庭子女(有贫困证明)。
二、办理程序
1、申请:儿童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如扶贫手册、低保证、残疾证、孤儿证、户籍所在地村委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证明上需留下社区或村委工作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向幼儿园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学前一年教育助学金申请表》。
2、审核:幼儿园接到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后,立即成立由幼儿园负责人、资助管理人员、班主任组成的评审小组,根据幼儿家庭经济状况,通过走访、与家长谈话、向社区或村委了解情况等方式,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初步确定享受资助幼儿名单。
3、公示:初步评审的受助幼儿名单,在园宣传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若有异议需调整的严格按照程序重新进行评定。经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名单,由幼儿园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名单汇总表》,上报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学前子系统。
4、资金发放:教育经费核算中心根据审核结果,将资金拨付至我园,我园再将资助资金通过免收保教费和抵扣伙食费形式,发放给受助儿童监护人,监护人在《补助明细表》签字确认
需要申请学前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费补助的幼儿,请家长按规定的时间提供全部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只需提供扶贫手册,不用再提交申请,如不需享受资助,请及时告知幼儿园,并由家长写自动放弃说明书递交幼儿园。感谢您的配合!
孩子在幼儿园不仅能得到精神的关怀,更能得到物质的资助。同时我们雁塔区第十二幼儿园会继续将这一份温暖传递下去,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们能够感受到来自幼儿园这个大家庭的温暖和爱,做一个爱的接收者和传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