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
根据《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粤财规[202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新学期资助政策宣传,特向各位家长朋友介绍现行最新资助政策,请您仔细阅读。
一、幼儿资助标准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
二、幼儿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1.脱贫家庭儿童(原建档立卡儿童);
2.边缘易致贫家庭儿童;
3.脱贫不稳定家庭儿童;
4.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5.特困供养人员、孤儿;
6.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
7.低收入家庭;
8.优抚对象;
9.因公牺牲警察子女;
10.残疾儿童;
11.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儿童;
12.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三、申报资格
3-6岁学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四、申报材料
每位申报幼儿需提供以下的材料一式两份:
1、广东省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班主任处领取,家长要签字)
2、困难证明、残疾证或低保证证明复印件(注意不要过期)
3、户口本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和幼儿页,主页和其他所有家庭成员页,用A4纸双面复印)
4、监护人(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5、监护人银行卡复印件(用于接收资助款项,必须是遂溪县农村信用社的,且复印件有持卡人签名)
资助寒门学子,帮助特殊儿童,惠及当代,功在千秋。遂城镇天才中心幼儿园在主管部门的坚强领导下,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己任,大力弘扬兴教助学风尚,积极营造和谐育人环境,努力开创幼儿资助管理工作新局面,致力培养外雅于行,内智于心,具有全球视野与家国情怀的小君子,小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