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我园认真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资助政策,为进一步扎实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资助相关工作,确保资助金真正落到实处,我园积极开展了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学前教育资助宣传和落实工作。
幼儿资助标准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
资助对象
1、脱贫家庭儿童(原建档立卡儿童);
2、边缘易致贫家庭儿童;
3、脱贫不稳定家庭儿童;
4、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5、特困供养人员、孤儿;
6、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
7、低收入家庭;
8、优抚对象;
9、因公牺牲警察子女;
10、残疾儿童;
11、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儿童;
12、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申报资格
3-6岁学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申报材料
每位申报幼儿需提供以下的材料一式两份:
1、广东省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班主任处领取,家长要签字)
2、困难证明、残疾证或低保证证明复印件(注意不要过期)
3、户口本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和幼儿页,主页和其他所有家庭成员页,用A4纸双面复印)
4、监护人(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5、监护人银行卡复印件(用于接收资助款项,必须是遂溪县农村信用社的,且复印件有持卡人签名)
温馨提示:
符合资助条件的幼儿,应在新学期开学一至两周内由家长(监护人)按幼儿园资助管理机构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申请。超过时间节点未提出申请,则视为主动放弃。
同时,我们提醒您,不要轻信各种以资助名义的电信诈骗电话。如有疑问,请直接与幼儿园或班主任联系求证。
请正确引导您的孩子合理支配相关资助资金。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学校与家庭任重而道远。为了孩子,让我们家校携手形成合力,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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