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清明节期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根据省行《做好2021年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办邮[2021]54号)及派驻组相关工作要求,现就加强大德路支行2021年清明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要求如下:
一、坚持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支行要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继续压实“六个责任”,严格遵守各级政府和行内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体员工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意见》及《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防疫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注意安全,确保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假期。
二、要倡导风清气正良好风尚、树立文明节俭祭扫新风,要进一步做好自身作风建设,特别要严格遵守如下纪律要求:严禁违规利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向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用于私人祭扫、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住宿等安排;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钱物;严禁在祭祀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要认真落实有关部门及总省行关于2021年清明节期间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要求,共同营造积极健康、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三、进一步畅通党员、群众监督渠道,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内外互动的整体合力。对于监督检查发现的“四风”问题舆情反映、问题线索及其他重要情况,要第一时间按照程序报告处置,及时报送支行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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