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新学期的学生资助工作,2月7日瑞昌市第四小学召开资助工作宣传会。会上田旦副校长对资助政策进行详细介绍。
——政策解读——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党和政府的庄严承诺。为兑现这一庄严承诺,江西省不断完善从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并首创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学校校长与乡镇属地“双负责制”,助力我省教育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2023年,执行的具体政策如下:
——义务教育——
1、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免教科书对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
2、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生活补助分为寄宿生生活补助和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内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寄宿学生在此基础上每生每年增加200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标准: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