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孙关小学2023春季开学公告!

科比·吴
创建于2023-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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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朋友、亲爱的同学们:

      瑞兔迎新,福兔迎春。愉快的假期伴随着新年的钟声即将过去,带着希望与憧憬,我们又迎来一个崭新的学期。为统筹做好新学期学校各项开学工作,保障师生健康安全,现将2023年春季开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敬请阅读与配合。

同学们,学校定于2月13日(周一)正式开学。以下开学报到须知,请大家查收阅读哦!

开学时间:2月13日(周一)上午8:30

需带物品:各科寒假作业及中国年味上交作品

    仪容仪表:    返校时按学校规定穿干净整齐的冬季校服,少先队员需佩戴干净鲜艳的红领巾进校,男女生发型符合学生身份:    

    男生发型要求前不过眉、侧不遮耳、后不扫领。

女生发型要求不梳披肩发、短发不搭肩膀、短刘海不遮眉,不留奇形怪状的刘海及发型。

    开学前后,我校将根据《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及《贵阳市春季学期学校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上好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宣传课,做好师生、家长的培训,人人学会自护,理性、科学地应对新时期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安全。为确保您的孩子整个学习时段的安全,也请您监督孩子做到以下几点:

    1.    请    家长配合各班主任对学生进行返校前一周的健康状况追踪,按时填写上交学生返校前一周健康状况摸排表。

    2.孩子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一定要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合理距离,途中尽量不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到校后或回家后,提醒孩子要及时洗手消毒。

    3.        建议孩子上学、放学途中,坚持佩戴好口罩。

    4.疫情过后,多数孩子已经“阳”过,又经历了比较长的假期,学生的身心均未调整到最佳状态,请家长监督、陪伴孩子在假期活动中注意合理控制运动量,“小步慢跑”循序渐进。

     5.全校师生合理调整生活起居时间,以适应开学后工作、学习节奏。

         6.在开学前,孩子应与家人多进行交流,在交流过程中家长要注意孩子的心理状态。有的孩子在开学前会出现烦躁不安、失眠等焦虑的状况,要及时调整,克服焦虑,解决不了时要与老师及时联系、沟通。家长们要积极鼓励孩子们以饱满精神迎接新学期。

    出行安全 

     家长和孩子要关注天气预报及安全预警信息,学习安全知识,掌握应急技能,出行前采取必要防范措施。孩子外出时,家长要知晓去向、内容、同伴和返回时间,加强安全提醒。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不在行走或骑行时看手机、听音乐,不闯红灯,不翻越交通隔离栏。不骑行共享电(单)车,不搭乘无载人资质或者超员超载的交通工具,不乘坐无客运资质的车辆,远离重载、超载货车和客运汽车。

    消防安全

    教育引导孩子尽量远离烟花爆竹,家里的火柴、打火机、煤气、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要存放合适的地方;居家安全用电,科学使用煤气灶、电炉子、电热毯、电暖气等家用电器,防止电器火灾;使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洗澡时,一定要开窗保持室内通风,防止发生煤气中毒。“围炉”时,切记易燃物远离炉火,如果在室内操作,要开窗通风,以防一氧化碳中毒。另外要购买正规火炉,并提醒家中老人孩子远离火炉,以免发生意外。

    防溺水安全

    教育孩子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大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或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发现同伴溺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或打110、120电话报警求助,不盲目手拉手或下水施救。

    网络安全

     教育孩子不沉迷网络和电子游戏,对不熟悉的网络游戏、直播、QQ群、微信群、贴吧不接触不参与。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严防各类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发现有问题及时报警。不轻信网络信息,不与陌生网友见面。

    个人安全

    居家和外出注意做好个人防护、防盗、防抢、防诈骗、防溺水、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火以及预防性侵害、预防毒品危害等安全事项,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不欺凌他人,不抽烟、喝酒、打牌、吸毒,不参与迷信、邪教、传销等非法活动,不玩危险玩具和危险游戏。

双减政策

    手机管理:家校合力,共监管。开学前:做好家校沟通,家长做好学生思想引导工作,避免采用简单、粗暴的方式管理学生手机。开学后:学校将严格落实校园手机管理制度,做好指导和监管,督促学生合理使用手机。

    作业管理:适量、渐进、有过渡。开学前:班主任老师和家长要适时提醒学生注意假期作业的完成进度,及时了解学生完成情况,留足时间,避免学生开学前突击完成作业。开学后:教师要对学生作业的“质”和“量”进行把控,有检查和反馈。

资助宣传

国家出台一系列学生资助政策,在制度上保障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助力学生安心就读。

    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1.全部免除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2.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3.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的农村建档立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标准为小学寄宿生1000元/生/年,非寄宿生500元/生/年。

    4.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在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向每生每天提供6元钱的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600元/生/学期。

义务教育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下列条款明确父母应保证学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第五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第五十八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1.温馨提示:请各位家长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之规定,按时送孩子入学,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确保孩子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不辍学。

    2.请各位家长应积极主动与学校、班主任及科任教师进行沟通联系,关心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学习生活,共同做好孩子的教育和管理,对出现厌学倾向的孩子予以关爱,确保孩子顺利完成义务教育,配合学校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3.如孩子辍学后,家长未积极配合学校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动员返校工作,将接受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的处罚。

春已至,爱可期。

新的学期,新的开始。

世上所有的相遇,

都是久别重逢。

可爱的孩子们,

春暖花开,待你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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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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