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九年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孩子监护人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各级政府予以保障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为保障您的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完成义务教育的义务,我们真诚向您致信,希望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
一、不让孩子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是一种违法行为
孩子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更是家庭的希望,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每个父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不让孩子上学是一种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六十条规定:“违反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些规定将保障未成年人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上升到法律的高度,要求家长要切实履行“依法送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二、不让孩子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将会减少家庭的希望
家长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要为自己的孩子负责、为孩子的未来着想。要为孩子把好人生航向,多用身边优秀学子的典型事例来教育引导孩子,让孩子认识到读书的重要性,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努力为孩子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让他们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坚决不让孩子失学辍学。
作为家长,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正确引导,预防孩子辍学。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家长要告诉孩子正确看待外出打工青年男女回家过年时的形形色色,教导孩子认识打工者漂泊异乡、艰苦心酸、挣钱不易的一面,不能盲目崇拜、无限羡慕。家长一旦发现孩子有厌学、辍学的想法,及时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并主动与其班主任联系沟通,协调做好双边教育工作,禁止孩子辍学,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管理,重视家庭教育。家长要对孩子负责,加强对子女的管教,坚持管早、管严、管好,努力用良好的家庭教育来配合学校教育,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成人成才保驾护航。家长不能把孩子往学校“一送了之”,造成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缺失。希望家长朋友们履行好家庭教育工作职责,切实当好“称职”爸妈或监护人。
(三)示范引领,做好榜样教育。父母是孩子第一任老师,是孩子模仿和学习的榜样。父母(监护人)要为孩子树立正确的婚育观,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早婚约定,不得允许或迫使未成年人“早婚”。不得允许或迫使未成年人外出务工。
(四)注重学习,掌握保障政策。为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学有保障,国家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餐改善计划,实现“四类人员”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帮助贫困家庭孩子能够完成学业,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而失学、辍学。
(五)配合学校,巩固控辍保学成果。为了更好地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希望您能积极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家长朋友们,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根本途径,家庭的希望在孩子,孩子的希望在教育。2023年春季学期请您一定要把您的子女送到学校就读,引领他们走向成功之路。为了孩子的未来,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孩子的美好未来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