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课程简介
一、培训安排
期数 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 培训地点
第1期 2023年2月24-26日 2月23日 海口
第2期 2023年3月14-16日 3月13日 昆明
第3期 2023年3月22-24日 3月21日 上海
第4期 2023年4月18-20日 4月17日 长沙
第5期 2023年4月20-22日 4月19日 昆明
第6期 2023年5月9-11日 5月8日 珠海
第7期 2023年5月18-20日 5月17日 成都
第8期 2023年6月6-8日 6月5日 上海
第9期 2023年6月21-23日 6月20日 青岛
二、培训对象
1.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
2.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财务主管、财会骨干、审计处(科)、资产管理部、政府采购部等工作人员;
3.医院、高校等单位总会计师、财务主管、财会骨干、审计处(科)、资产管理部、政府采购部等工作人员;
4.高校教师及第三方机构从业人员。
三、培训目标
本课程内容主要围绕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重点政策与关键要点,主讲专家将以新财务规则下的政府会计实务、内部控制、政府财务报告、预算管理、成本核算与管理等主要内容为基准,为行政事业性单位财务管理人员开展各项工作提供关键性指导,助力规范事业单位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四、培训内容
(一)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解读
1.新规则修订背景和重要意义
2.新旧规则内容对比
3.新规则重点内容精解
(二)政府会计实务重难点分析
1.政府会计改革的逻辑思路和要求
2.最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重点难点精解
3.行政事业单位如何落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要求
(三)内控体系建设与流程再造
1.新规则下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的新思路
2.新规则下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的重点内容
3.行政事业单位“业财一体化”的实现路径和方法
(四)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内容讲解
1.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的新要求
2.破解政府财务报告编制中的难点问题
3.行政事业单位如何提前布局应对政府财报的新要求
(五)预算管理一体化与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
1.《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修订重点难点解析
2.我国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3.预算管理一体化总体思路
4.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重要创新机制
5.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财务管理影响
6、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
(1)事业单位资金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
(2)运转类项目预算编制的程序和规则
(3)资本性支出预算编制与监督
(六)新规则下行政事业单位成本核算与管理
1.事业单位成本信息需求与成本核算作用
2.《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及其行业具体指引解析
3.政府成本会计核算五大方面核心问题
4.行政事业成本报告的编制与分析运用
5.行政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典型案例与先进经验
6.行政事业单位成本管理与成本决策
五、拟邀专家本课程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精心组织的专门师资团队授课,授课老师皆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及丰富实践经验,具体师资以实际课表为准。
王老师: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政府预算与会计研究所博士、副研究员,
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第一届、第二届咨询专家,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委员。
张老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学术类),兼任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理事会(IPSASB)咨询顾问委员会(CAG)委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中国特聘财务专家、财政部首届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财政部PPP中心入库专家、中国会计学会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徐老师: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公共预算管理、政府会计与政府财务管理等,主持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多个国家级课题,出版多部学术著作。
六、收费标准
1.培训费:3600元/人;
2.费用支付与发票:报名后将培训费电汇至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提供发票。
3.线下班食宿费用自理,按实际费用标准结算。
七、结业证书培训班结束后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结业证书(标注学时)。
八、报名咨询请参加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回执表》(附后),报承办单位;我们将在开课前一周向报名学员发送《报到通知》。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132-6931-9479(同微信)
参加程序:
开班前一周下发确定开班的开课通知,培训费可以选择电汇或报到时交纳,食宿费现场交纳。
请将培训费汇至以下账户:
学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徐泾支行
单位名称: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汇款账号:31001984300059768088
报名咨询: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132-6931-9479(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