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合规-2023第4期】重要监管信息参考(2月第1周)

合规部
创建于2023-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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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政策】


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财产保险业积极开展风险减量服务的意见》(银保监办发〔2023〕7号):

强调以回归本源作为基本原则之一,要求拓宽风险减量服务领域,夯实风险减量服务基础,鼓励各公司建立完善风险减量服务相关内控制度,并要求各公司不得存在虚假宣传、违规承诺、强制捆绑销售等违规行为,不得通过风险减量服务套取费用或从事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不得非法买卖、泄露投保企业资料和商业数据。


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发布《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行业信息平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理财行业平台是指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财登记中心)根据银保监会要求建设、运营和管理的,为个人养老金投资理财产品业务提供支持的金融行业平台。平台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养老金理财行业平台账户(以下简称平台账户)的开立与管理、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信息交互和数据交换、产品信息登记和信息披露、产品名单和机构名单发布以及按规定向银保监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等监管部门报送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业务相关情况等。

经银保监会确定可开办个人养老金相关业务的机构应在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相关业务开办前向理财登记中心申请接入理财行业平台,成为平台参与机构。截至11月28日,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北京银行等15家商业银行以及工银理财、中银理财、建信理财、中邮理财、兴银理财等10家理财公司已通过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行业信息平台系统验收,成为首批验收通过的机构。


最高法发布《关于办理申请执行监督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对申请执行监督案件的立案受理问题、申请执行监督的期限进行了规范,明确申请执行监督的一般性规定和途径,厘清了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和办理申请执行监督案件的范围,并补充规定了三种申请执行监督案件结案方式。申请人对执行复议裁定不服,及因超过提出执行异议期限或者申请复议期限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监督的,应在一定期限内提出,有利于维护执行程序的稳定。



【监管要闻】


国常会:落实现有减税降费财税金融政策 加力扩消费稳外贸稳外资

1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强调,要实施好原定延续执行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普惠小微贷款等政策,巩固和拓展经济运行回升势头。会议提出,在加力扩消费方面,要合理增加消费信贷,并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做好保交楼工作;在对外开放方面,要重点落实出口退税、信贷、信保等政策,促进跨境电商、海外仓等进一步发展,合理扩大进口;在吸引外资方面,要加快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落地,发挥自贸区平台作用,落实便利人员跨境往来措施。


2022年全国财政收入同比增长0.6%税收收入降3.5%:

根据财政部1月30日公布的数据,2022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狭义口径的财政收入达20.37万亿元,同比增长0.6%。其中,税收收入16.67万亿元,同比下降3.5%;非税收入3.7万亿元,增速远超税收,同比高增24.4%。


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0.5亿人 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数近2千万:

1月28日,人社部网站显示,截至2022年末,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0.5亿人,同比增加2430万人,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2.4亿人、2.9亿人。

自2022年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正式实施,全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1万亿元,支出6.6万亿元,年底累计结余7.4万亿元。此外,自2022年11月25日个人养老金制度在36个城市或地区先行启动实施以来,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数1954万人,缴费人数613万人,总缴费金额142亿元。


银保监会发布《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银行业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银保监消保发〔2023〕1号):

2022年第三季度,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投诉量的中位数为3284.0件。其中,工商银行3821件,占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投诉总量的19.2%;交通银行3820件,占比19.2%;建设银行3520件,占比17.7%。在涉及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投诉中,涉及信用卡业务投诉38016件,占投诉总量的50.3%。涉及个人贷款业务投诉24743件,占投诉总量的32.7%。涉及理财类业务投诉3195件,占投诉总量的4.2%。


【案例】


首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保险典型案例发布:

1月20日,国知局办公室、银保监会办公厅、发改委办公厅发布通知,发布首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保险典型案例。

此前国知局、银保监会、发改委组织开展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保险案例征集工作,在地方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报送案例的基础上评选出首批20个典型案例。本批案例包括江苏省深入开展“百亿融资行动”打造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等。

详细案例链接:https://www.cnipa.gov.cn/art/2023/1/20/art_550_181567.html


案例丨法院:环境污染责任兼具私害性与公害性 被侵权人不作为亦担责

2006年,原告与被告某矿山企业签订场地租赁合同,随后被告在租赁场地堆存尾矿渣,原告对其行为并未制止。2016年退租时,原被告均未及时对堆存的尾矿渣进行合理、合法的处置,直至2019年政府部门方发现上述问题。经调查评估,上述尾矿渣为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数量特别巨大,周边有枸杞种地、耕地和地表水流经。2021年4月,原告方在格尔木市生态环境局的督办下与专业公司签订处置合同,对前述固体废物进行处理。法院认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具有私害性和公害性的双重特点,若因被侵权人长期不作为的态度致使污染或破坏状态持续扩大的,应综合侵权行为隐蔽状态、持续时间及损害结果的大小承担一定的责任,遂酌定原告方承担15%的责任。


案例丨网约车司机虚构订单骗取平台车费构成诈骗罪

网约车平台有这样一个机制,如果乘客不支付车费,平台将先行垫付给司机。这一举措本是为了维护司机利益,却被一些投机分子当作“财富密码”,虚构订单骗取平台费用,造成网约车公司经济损失。自2019年始,小吴、小黄等7人分别用这种机制骗取网约车公司四千余元至一万余元不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虚构订单骗取平台费用系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对7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至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不等的刑罚,并处以4千元至2千元不等的罚金。


【行政处罚】


1.吉林农行:银行员工违规借用客户信贷资金。罚款30万元。


2.部分农商行:违法发放贷款;信贷业务管理不尽职;贷款三查管理不到位。合计罚没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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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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